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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小十字路口 橫向撞直行機車 對方跨越雙黃線逆向撞到我 請問肇責問題

車禍 小十字路口 橫向撞直行機車 對方跨越雙黃線逆向撞到我 請問肇責問題

備註 1. 橫向 義華路 , 直向 27巷 , 具體描述文長

—— 修改更具體陳述——
遣詞用字錯誤修正

待停-等待停車之意
(就是有停下來先看橫向車)
習慣都用待轉來形容,感謝前輩的提醒
作筆錄時有明確告知警察我是直行車

我行經義華路27巷口停車(待停)準備要直行 ﹝紅點處是我停車的地方﹞,該小十字路口無紅綠燈,上一個義和路,與下兩個路口的澄清路處有紅綠燈號誌,我於該處"有停且有注意等義和路紅燈後",並有等橫向車先行,且有往右澄清路方向確認,橫向車是紅燈狀態(義華路澄清路口紅綠燈),並且「義華路上行駛的自小客車有於27巷口黃線前停下來理讓」後,我才緩緩直行,剛過那台禮讓的自小客車就從義華路方面迎面而來一台跨越雙黃線的逆向機車直接撞到我,當我看到他的時候就碰撞了,沒有反應時間,我車速約莫10-20,車頭行駛本來是↑方向,被撞倒後車子是180度轉彎 ↓,所幸人沒有倒地,離奇的還站著。

只是腳有嚴重的擦挫傷,「對方沒有受傷」,當下有報警也有做筆錄,我且不作其他評論,這過程中因為當下我雙腳疼痛他有報警跟叫救護車,但我後來因為只有雙腳疼痛,但意識清楚,所以不想浪費醫療資源緊急包紮後就留下來協助完成整個記錄過程。

後續只有警察給的事故登記聯單,確認電話打得通後就離去了,事後我就自行去長庚自費急診驗傷....等拿證明跟治療這些。

當天下午他傳簡訊給我,跟我說若有車禍相關後續請找他爸,然後就沒然後了。

過了兩天他又催促我跟他父親聯繫,開頭他父親就說他是地方代表比較忙對這整件事情感到很抱歉....等

就說過兩天在跟我談,這樣。

然後那個學生就說要等一個月判決書出來再申請保險賠我車損以及其他的物損之類的。

想詢問一下,就這起交通事故而言,我有過失嗎?若有的話我的肇責歸屬大嗎?

他有說醫藥費他會處理,

並有提到的就是等一個月保險理賠給我,想請教這樣的流程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的保險業務跟我說對方是跨越雙黃線又逆向違規 對方的強制險不見得會賠我? ... 問號?

我車子要先修嗎?車子問題挺大的‧‧‧熟識的車行老闆也說避震器都撞歪了人沒事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

另外就是身上戴的apple watch被撞壞了 無法開機也無法充電 , 我很確定因為出門去買午餐前剛戴,

被撞後就黑畫面開不起來了,這個能求償嗎?褲子也破了 鞋子也裂了這都還好。

比較麻煩的是就醫的時候 醫生說可能韌帶有受傷 具體還要再檢查,行動有點困難

目前一隻腳不太能出力 , 尚在等待復診檢查中

想請教這個是我要跟我自己的保險申請還是對方該賠給我的呢?

不好意思 問題多了點... 謝謝各位前輩


---- 補資料 ---

車禍 小十字路口 橫向撞直行機車 對方跨越雙黃線逆向撞到我 請問肇責問題

不曉得這樣清不清楚 .
綠色線是我行經的路段 ,
直行前我有先停等義華路車子先通過。

白色是停下來要禮讓機車通行的自小客車 ,
紅色是對方跨越雙黃線撞我的機車

我要經過時有確認 上一個路口跟下兩個路口的紅綠燈 , 橫向車道是紅燈狀態
我也有往右澄清路方向看確認車道上的車子都停下來停駛 .
所以當下路口有一台白色自小客車停在黃線上要禮讓 ,
當下要直行的除了我以外還有一位年紀比較大的阿姨 .

就是這個小巷口沒紅綠燈 .

———更———
自己心態有點崩了,謝謝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小弟沒這方面經驗,只知道一些皮毛
又因無端受傷以及財損、車損煩躁了

我還是冷靜等判決書出爐吧
無端揣測好像搞的自己心裡更七上八下胡亂想

再次謝謝各位前輩的指導、指點!
後續如果有近一步消息在更新了。
2020-10-29 3:40 發佈
lohengrin wrote:
備註 1. 橫向 義(恕刪)

你該換業務了
逆向違規不在強制險的除外責任中
財損部分請對方理賠來鑑價定損就可以先維修了
至於能拿回幾成就看雙方共識或上法院等法官判
所有支出單據都要妥善保存作為求償依據
你所謂的自己的保險是指什麼?一般商業意外險?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leoliou wrote:
你該換業務了逆向違規(恕刪)


謝謝大哥指教,是指我自己保單的意外險部分,主要是有點傷腦經已經小心在小心了還是被撞的亂七八糟,而且感覺求償並不會很順利,所以先做到功課,謝謝
你的保險業務真該換了+1

傻眼.......@@
回覆你大致上的疑問,先別慌,事故之後,養傷要緊,逐日冷靜7日後,拿著三聯單、身份證〈印章順便帶著〉到承辦警局單位,臨櫃申請事故現場照、初判分析表、影片、轉調解。〈都勾選起來〉

基本上事故「現場」圖和警方的分析肇責〈僅是參考〉尚未出爐之前,你要做的功課就是收集你的醫療、醫生證明、個人財損、車損單據。〈只要跟車禍有關的損失都可列出,至於後續會不會賠,看著辦。〉

車輛修復,你有沒有保車體險?
如果有,就通知業務,勘車後就放手去維修。
若沒有車體險,就和對方說,車輛要在哪修理,他們若要去拍照,請保險員勘車,你只要盡到告知義務,車輛就修復,至於誰先付這條修車費?你可以問那位民代老爸或助理,我猜他應該會很阿莎力的先付費。
萬一是要你自己付費,就付吧。
沒錢負擔?
沒關係,車輛先擱著,等肇責確定,再處理。無交通工具使用期間,搭車費用也可申請理賠,請保留單據。


再來論肇責,我的見解是:天、曉、得!
除非你有十分的把握想賭一把幸運之神就是會站在你這邊,初判表的事故分析你無肇因、沒超速違規、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甚或擁有絕對路權,那啥該死的路上沒有任何施工單位的疏失令你路權喪失.......〈相信我,這種鳥事會發生,警方的初判表絕不會改正!〉

我建議你,去掛個身心科,告訴醫生你吃不好睡不好.......〈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調解日,求償的項目請加上一條「精神賠償」
請依循正常人應有的請求,咱不是牲畜熊獅虎豹,要人家賠償個三五十萬,三五千塊能順利拿到當作壓壓驚就不錯了。
做人嘛,留點人脈給自己,對方好歹是啥民代啊,難保自己哪天也需要去陳情這世上不公、公務員不專業、沒依法行事怠忽職守.......

有沒有了解?
1.人受傷的部分 有收據的都能請款 包含看病及任何醫療器材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 就告他 刑事過失傷害

2.車損 就去你習慣的車行開估價單並維修 不用去對方的車行維修

對方不願意賠償的話 告過失傷害後提起民事財損 就是俗稱的以刑逼民

3.聯繫要跟當事人聯繫 又不是他爸撞到你 如果將來上法院

也是當事人要去開庭 還有說他爸是地方代表有點想用這點去壓你

但在資訊爆炸的年代 這反而是讓他更不利

4.身上的財物 如手錶 衣服 鞋子等 都可以要求賠償 但能賠多少沒有一定

只能靠自己談

5.因車禍無法上班的 請假天數 或是 交通費用 請保留收據跟公司假單一併求償
是??
1.

2.




我行經義華路到義華路27巷待轉要直行??
﹝紅點處是我待轉停車的地方﹞,該小十字路口無紅綠燈,上一個義和路,與下兩個路口的澄清路處有紅綠燈號誌,我於該處"有停且有注意等義和路紅燈後",並有等橫向車先行,且有往右澄清路方向確認,橫向車是紅燈狀態(義華路澄清路口紅綠燈),並且「義華路上行駛的自小客車有於27巷口黃線前停下來 理讓」後,我才緩緩直行,剛過那台禮讓的自小客車就從義華路方面迎面而來一台跨越雙黃線的逆向機車直接撞到我,當我看到他的時候就碰撞了,沒有反應時間
tsanghsin2532 wrote:
我建議你,去掛個身心科,告訴醫生你吃不好睡不好.......〈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不要亂 教!

以後每個人遇上勿論大小車禍都用這招,那處理起來真的會大亂!
(類似先前又踹又跳對方車後,然後說自己頭暈暈)
hpvs19 wrote:
不要亂 教!以後每個(恕刪)


我豈有亂教!

精神賠償是屬於雙方都有權利去爭取,
至於會不會成立?
雙方喊價互砍?
誰願意理賠?
法院怎判?

是你我說了算嗎?

youtobe影片、電視節目不乏提到這一區塊吧,尤其是律師在講解時,也沒忽略這一項目啊!

蘇東坡與佛印的故事聽過吧?
快過六個月如果真的還在拖
那就直接告過失傷害了

一般這類型的車禍
保險公司都會直接賠
因為拖太久,客戶被告就會客訴
大多數是對方車主也會出一點錢和解
保險公司不會全賠
因為有的財損很難判定是因車禍而損壞
所以只能先談
談不定才直接告過失
但金額也要合理
不然有的事主就算有過失前科也不想多花錢
過失一般都判二三個月,一天大多一千也才二三萬
只是判完,對方該給的財損和醫藥費還是要給
並依罩責比例下去算
依事故全額10萬
對方占七成,你可以拿到七萬,三萬算自付
而過失只是附加的談判空間

韌帶問題一定要多看幾家
不然最後要開刀都過一段時間
有的事主也會認為是其他事故造成而不想理賠
變成又要多走一次法院

身邊親友就是後十字斷掉
過半年才發現,而且第一間還是知名的骨科醫院
之後還要路法院
但對方名下無資產的退休公務人員
資金全在妻子低下
最後只能拿到「債權憑證」約40~50萬
「債權憑證」可以去相關單位查對方的資產
但也要花手續費,這政府真的是很會賺...
查完對方該年沒資產也無法要求清債權...
變成只是多花手續費的錢

有的有土地
你想要拍賣對方土地
還要發函通知持分者
有的土地持分者四五十人
發一張好像也要幾百塊
全發完也要好幾千給地政所...

只能說台灣法律主要是保護身無分文和有權有錢的人
對平民真的是很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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