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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是你家的?


旁邊是聯結車!貨車「路肩超車」擦撞 重機騎士噴飛滾3圈


南部一名重機騎士在日前騎車行經88快速道路,遭一台水產公司小貨車突然從外側切入內車道,騎士按喇叭提醒,沒想到疑似惹怒對方,貨車司機一路追車,甚至直接在路肩超車時碰撞重機車頭,導致騎士直接噴飛翻滾3圈倒地,事發當下一旁就是大型聯結車,所幸後方駕駛及時減速,才沒發生憾事。

該小貨車所屬的水產公司也PO文澄清「是重機不讓路,不是我們逼他車」,但反而引來網友批評「不讓路就可以撞?」、「憑什麼要讓你?」


按喇叭提醒後被撞,是自找的.....???

更新:我也不認同貨車的做法,畢竟道路是所有道路使用者共同擁有的.
2020-09-27 23: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馬路
在大車旁故意撞擊重機
讓重機倒向大車方向
這可以用殺人未遂起訴了......
水產行,農產行,青果行,郵局,報社
這些車都很趕時間的,
用生命捍衛路權,
這次沒登出不知道有沒有下次,
別檔。

照重機這個刷卡速度
沒有理由會被小貨車撞到
一定是到聯結車旁才減速併排
(煞車燈免亮,擋煞即可辦到)
想關門卻忘了自己是2輪
小貨車情急只能從路肩閃避
方向盤右打太多急往左拉回
重機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到小貨車側
結案

四輪版劇本
大型重機跑不過小貨車?
fruits0800 wrote:
大型重機跑不過小貨車(恕刪)

所以趕時間就故意撞騎士
怎麼叫做按喇叭被撞是自找的?
呵呵呵……版主發文目的是?
檢討騎士按喇叭被撞是自找?
是在護航源旺水產行嗎?
這已經是謀殺了
一定要告到底
這大條的了,
先不論是不是告的成殺人未遂,但這已經可以確定至少是傷害罪,
過失傷害罪是要過失行為,他這樣開被拍得如此清楚,要逃脫至少傷害罪很難,
尤其輿論一面倒........
這個傷害罪判重一點就無法役科罰金,就要坐牢,在牢裡蹲個一年半載,可能會要他的命!!
再加上民事部分,所有的損害,公司與個人連帶賠償,這要脫產也不容易,一噴大概2~30萬可能跑不掉,
最重要的是,商譽沒了,公司要改名再經營,這繁瑣的程序與成本......................
真的夠他爽的了!!我很懷疑加水產老闆會不會直接跟駕駛翻臉,直接把責任跟損失全部跟這個駕駛求償,
那這個駕駛就真的是落水狗了。
所以下次只要看到這家的人,我是否也可以說他擋我路,我趕時間,直接撞飛他?
斑馬線上的行人更慢,要不要撞他?
這種素質.......我想他不管四輪、二輪上路,都是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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