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影片已將前面加油並正常駕駛的部分切除,方便網友們觀看
隔天報案也有將完整長達7分多的影片交給警方(台南立人、和緯派出所)看過
至於為何要將影片交給兩個派出所員警看,後面再詳述
當時警方也表示看不出來哪裡招惹到對方
9/20 小弟在台南武聖路往文賢路292巷開(全程時速約只有25-40)
前方一切沒有異常,路旁突然出現一台機車不斷逼近我車
一開始想說他只是為了閃旁邊違停車輛,所以就讓他點
後來發現整個不對,我整個車身被逼過黃線快達1/2
到影片19:32:16,停等紅燈時,該機車居然直接卡住並停在我車旁
此時警覺我被盯上了...
由於當時沒發生任何碰撞,也沒發生任何爭吵,知道法律無用
只好選擇繼續前進,看他會不會放棄
結果事情果然沒那麼簡單,對方還是追了過來
到文賢路292巷快過文賢一路紅綠燈時,對方突然故意狂按喇叭大叫
(車窗全閉,行車記錄器沒錄到)
意圖讓我分心並闖紅燈,我當時有煞停,但也因急煞導致肋骨被安全帶勒到
整個不適發出呻吟(行車記錄器有錄到這段)
看了一下後照鏡,對方此時切遠燈並停於左後方,以狂搖龍頭方式狂閃大燈
此時已確定對方已是故意針對,開車窗問對方有事嗎?
對方馬上過來看車內是否有載人?(動機不明,但動作熟練),也馬上知道有行車記錄器
一直跳針說什麼我差點撞到他之類的,我是不明白哪裡差點撞到他(警方看了老半天也說看不出來)
但想說可能哪裡有擋到他,引起他不爽,所以還是跟他道歉 19:34:00
哪知他臉上露出冷笑,還是繼續用遠燈挑釁,臉部逼近並狠狠瞪著我,叫我停車
逼不得已,只好被迫停車報警...
對方好像也沒在怕警察的,也真的停車並狂打電話
這裡要抱怨一下台南市的警政系統,當時報警時,看對方打電話,以為他要烙人,情況危急
結果110居然忙線中...

報案時,線上員警簡單問了一下是否有擦撞,地點在哪後即掛斷
時間花不到1分鐘,其餘時間都是在等待員警接電話...
慶幸對方不是最新流行的思覺失調患者,不然...
之後警車來了,但也只是簡單詢問一下,我當下表示我被惡意逼車並攔車
要檢舉對方危險駕駛和妨害自由(強制罪),警察也只表示明天自行拿影片去立人派出所報案
對方一臉裝無辜的表情,很熟練地說雙方無擦撞,是我說要報警,所以他配合~~(蛤)
警察留下雙方資料,然後...我就被驅離了

隔天(9/21)依指示拿著檔案去離事發地點最近的和緯派出所報案
沒去當天員警指示的立人派出所是因為不合常理,明顯離案發點較遠
當下有跟執班員警詳述案發地點,但該員警查詢後,說我的案件被送至立人派出所,要我過去辦理
只好跑去立人派出所,再次詳述事發地點、經過後,承辦員警確認影片發生地並非他們轄區
所以再次要求我過去和緯派出所...


之後就跑報案流程,但當然事情不會那麼順利
即使看著影片,員警也是說對方可以主張他只是在閃違停,並不是故意逼車
我說都已經故意停在旁邊卡位了,這樣還不是故意的
後面還狂閃大燈、狂按喇叭...,已經嚴重影響我的行車安全了,這樣還不算危險駕駛?
眼見掰不下去,另一名看起來老練且穿便服的人(BOSS?)開始帶風向
說什麼警察是人民的保母,以後遇到這種的就是直接開車去警局,或緊閉車窗報警救援類的....PLAPLA
眼看危險駕駛,員警是不想辦了
那我便說要告對方強制罪(妨害自由),警察便說對方沒沒車停在我前方擋住我去路,這樣不構成強制罪
還說我亂告對方強制的話,事後被反告誣告會更慘,反正就是不給報就對了
在警局魯了快1個小時,員警最後說…大哥,你這邊好像壓到雙白線,違規了
我突然明白些什麼…
事後員警有說,我開車的影片看來沒什麼問題,對方可能是仇四輪族或正義感比較強的那種
可能是我哪裡引起對方不滿才導致
更慘的事,受了一肚子悶氣回家之後,看到新聞報導,違規停車車主放抹布擋車牌
叫民眾不要去拿開,否則這樣就犯了強制罪,真的很諷刺
民眾被人用逼車、閃大燈、突按喇叭等影響行車安全方式並言語逼令停車,這樣不構成強制罪
你去拿人家擋車牌的抹布就犯上強制罪
台灣司法真的沒救了
請教一下各位神人,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有方法能讓對方受到法律的治裁嗎?
還是真的只能自己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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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更新:
好像有些網友誤會了,我PO這篇並不是要各位去扮什麼鍵盤柯南
假如是我犯錯,我當初也願意道歉(影片中有錄到音),但對方的態度明顯有其他目的
抓誰對誰錯,已經沒有沒意義的,最後的結果就是...警察不辦
既使對方在路中將我攔下逼停,台南警察也不覺得哪裡犯法
這筆基本上就我自己認衰吞了
我PO這篇的重點是,想了解在路上如果遇到這種故意逼車的情況,除了等警察來驅離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治他
難道真的只有準備一些招待工具這個選項?(感謝網友建議,梅西已下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