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這裡說明,我不是學法律的
如果你只是不服氣,只想上法庭去討論金額的問題,或者是新傷舊傷的問題
十之八九一定會輸掉,連談都沒得談
打蛇要打在七吋,要就直接抓住對方的致命傷
和解庭當然是沒談成,剛好旁邊的簡易庭有空
第一次開庭甚麼都沒準備,就草草了事,我還答應了法官下次再來的時候會把資料準備齊全
花了我相當多的時間去研究這些照片跟估價單中間的漏洞
送出去的陳報狀大概有五六十頁,可以釘成一本論文了
光一個前車門刮痕居然可以讓我做出那麼多的文章,不過也許這些只能適用於這個案例
這次是第二次上法庭,法庭上很熱鬧
我從來不知道法官是那麼兇的,至於罵了些甚麼就略過了
法官說,在台灣第一次有人這樣討論問題,還跟對方說,既然要從消費者口袋裏頭掏錢,當然要把這些文件給人家看阿,結果原告保險公司的法務被我痛擊
剛開庭就跳進被我挖出來的坑,在陳報狀本文中,總結陳述第2項
因為保養廠在開庭前沒有把我要調的資料呈報上,這時法官就OOXX罵了一堆
後來才遞上了一份缺東缺西的文件,最重要的維修派工單,維修紀錄表,維修流程圖都沒有
居然還有一張與這張估價單內容不同的估價單
先讓證人保養廠板金師傅當場承認虛報工時,只是他自己不知道他在說了甚麼
直接先給他們套上偽造文書跟詐欺
然後他後來的訴狀又被我打了一槍(見保險公司2)
最後居然胡言亂語起來了,說會買lexus的車主開車出門,車子上一定不會有傷痕.........
還沒講完法官又發火了,OOXX又罵了一堆,還說浪費國家資源
我都還沒講到傷痕的問題,法官就直接把我們趕出法庭
趕出去之前,很生氣說是要直接宣判還是把判決書寄給我們
我那時本來還以為我說錯了甚麼話,所以說判決書用寄的,當庭宣判我沒有辦法面對現實 =.=
這時我還遞交了一份我手繪車門的所有刮痕給法官,法官還很兇地問我為什麼沒事先呈報
我就跟他說已經要開庭了,時間上已經來不及了,只能這時候呈上,
還很白目地問了法官一下,我寫的那些東西都有先看過了嗎?他是跟我說都看過了,也跟他的助理討論過了
回家後再想想,應該是在罵對方法務吧
判決書現在還沒寄到,過幾天就知道了,下面附上所有的文件連結,我想結果希望是不會太差
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一下,還有,就算有查到我的個人資料,也請不要來騷擾我,謝謝
真是不好意思,剛剛已經把網路空間打開,現在應該可以看到了
109年度湖小字第1143號
jinyumei wrote:
我從來不知道法官是那麼兇的
不只法官,
有些檢察官也超兇,
畢竟每天都在看這些阿哩不達的案子,
心情也不會好,
當然就會想兇庭下的白X人,

再加上不兇如何威嚇壞人?
自然而然就養成了這樣的態度囉。

雖然對你的案件沒什麼實質的幫助,
先祝你一切順利。
所有的文件我都看了遍,
論述的點都很切中關鍵,
法界真實需要的正是你這樣真實的提問與舉證,
陳述上也確實算流暢易懂,
長久來的“浮報“SOP,
在你的文件中,
明白且肯定的說明出車廠與保險公司間的放任、漠視與苟合,
另在要求對方提出說明文件時,
對方的表現與態度,
就說明了,
有多少之前的類似案件中,
也是有人沒能像你這般提出問題與舉證,
進而可能照單全收的處境;
要一個人舉證這麼多資料,
可見也花了不少心力,
更棒的是願意分享出來讓別人有可以借鏡的機會,
可惜只能給五分;
當然判決下來才是真,
希望有機會看到當在各方方面面都有舉證點時,
法官判下的會是什麼結果?
也印證一下綱民對法官的看法是不是一致?
PS:在法庭上法官都很兇,
過來人經驗,
雖然跑法庭不是什麼好事,
但習慣了就好,
尢其像你這樣能確實舉證的人,
基本上不是自己犯錯,
就是花時間練經驗而已。
最後再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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