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形如果發生車禍 肇責如何區分

    https://youtu.be/T7iGTtaFxwE
    約1分15秒左右開始

    下五股交流道前往64快速道路往新店方向
    的路上,前方道路分成左邊往蘆洲
    右邊往64快速道路,有一台黑車似乎
    自撞分隔水泥,完全封鎖了這條道路
    後面擋著一台計程車,還有一台白車
    白車有打雙閃燈,計程車被擋住看不到

    計程車要換往右邊那條道路 我剛好經過
    幸好是有注意到,
    如果發生碰撞這樣子肇責會怎麼分呢?
2020-09-06 11: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情形 車禍
變換車道未禮讓

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道路發生臨時障礙應減速慢行
計程車7:3
ericwc wrote:
  &nb...(恕刪)

會因為距離與反應時間影響比例 。

交通規則要禮讓直行車,貌似清楚規定,但其實沒有規定是什麼距離開始要禮讓, 都是撞到才在灰,

若以你影片的距離,因為你閃燈表示已經注意前方有路況,有充足時間減速閃避, 對方車輛已經變成你的前車,若還是追撞(後撞前),你肇責可能高一些,可能到6成以上。
若是撞你側面(距離太近),要影片證明你沒有時間迴避,那可以到零肇責,沒有明確證據的,都是37,64,55,因為假設各說各話,也避免過度
解釋直行車路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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