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特斯拉超速「波及12歲童慘死」 肇事2駕駛和解換緩起訴
警方調查,許男左轉未禮讓直行,梁男雖然擁有路權,但卻有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責任,雙方在事故上均有過失。新北地檢署表示,梁許2人均涉犯過失致死罪,考量2人沒有前科且自白犯行,同時也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經死者家屬同意後,予以2人緩起訴1年處分,並得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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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當初在板上也是為了路權激烈討論
現在看起來兩邊各打50大板
所以在捍衛路權前最好還是放點油門比較好,萬一發生事故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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