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正面檢舉,條列檢舉項目
改善交通規劃,降低大規模改制度的費用,
以下只是舉例,細節可以大家討論,也請專家指點/補足漏洞:
交通單位/民意單位還是有在看,請大家集思廣益:
規定太過高標準,台灣空間有限,人民難以遵守,會造成擾民,適度放寬,制定比較細的分類,讓全台灣可以有一致的遵守規則,避免無所適從:
A:紅線規定放寬,路口依照速限分為3/5/10公尺內劃紅線,嚴格禁止停車,超過5秒鐘,就可以檢舉;
B:不是很重要的地方,改為虛紅線,允許暫時停車1-3分鐘?但是不靠邊,或造成交通阻塞(例如堵住2車以上10秒鐘?)依然可以檢舉
B1:增加虛黃線,有更多,更彈性的規定,全面檢討紅線/虛紅線/黃線/虛黃線/過滿的停車格,一些汽車停車格的空間過小,停車格可以改成機車停車格,或部分虛紅線/黃線/虛黃線地方可以設置機車停車格(充分規劃好,利用小空間,又不會妨礙到安全/行車視線的設計)
C:超過停止線/或進入機車區,如果是因為黃燈猶豫期造成剎車不及的,不可以檢舉,也就是需要完整前後畫面,在沒有特殊狀況下,停車超過停止線的/闖紅燈,才能檢舉
D:方向燈,換線前3-5?(依照速限不同)秒到一側輪胎過線,需打滿;
轉彎前5秒鐘到兩輪完全進入新路線,需打滿方向燈
E:山路過彎,允許一側輪胎過線(也就是三個角落的輪胎都過線才能檢舉)以上所有項目如果發生事故,還是需要負責,應該很少人願意隨便冒險的;如果真正需要不可以過線的地方,另外再特別規劃?雙紅線?或雙黃線裡面再加劃紅線,比較簡單,降低費用?線的曲度可能也需要檢討?
因為交通問題而違規的也不算,例如前面堵車造成停車在紅線上
F:還有各種危險駕駛,例如逼車/連續變換車道等等,尤其高速公路上面更加危險,高速公路上的規定應該更加嚴格;高速公路隨便剎車,要換線去下交流道等等的,影片就可以重罰。
G:還有一些顏色,適合標線,虛---加---藍色,綠色線,可以多幾種線,適應各種狀況的規劃?紅線/黃線,換成虛紅線/黃線比較簡單,加幾格黑線上去就好;虛紅線加黃線=車多,或尖峰時刻,不可以暫時停車??這樣做,原本嚴格的紅線就可以適度放寬成3種功能??彈性應用;
迎接全民都可以檢舉的時代環境,就必須要有新的因應之道。
一些明確的危險駕駛/危險違規加重罰款;提高罰款。
=====如何制定一個合理的制度,可以創造多贏的局面。
什麼狀況下,可以檢舉,將檢舉的能量引導到該檢舉的地方,
法規/標線必須修改到令大多數人可以遵守,降低民怨,
這就是大家需要努力的地方,集思廣益,大家來想想,細節。
情緒性發言/意見,解決不了問題。
會造成危險的行為,鼓勵檢舉,容易檢舉,諸如此類的。
多方並進,創造雙贏,三贏,多贏的局面,而不是讓大家浪費力氣在不太需要檢舉的地方,
浪費在反擊檢舉上,浪費大家的情緒,
雖然不可能完美,但是規劃好,還是可以盡量降低負面情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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