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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12歲男童闖紅燈穿越馬路收300元罰單家長po網抱怨

24日下午一點半
男童切西瓜闖紅燈
被警攔下開罰300


12歲應該有分辨馬路安全的能力

至少闖燈全身而退300元學個教訓





土城12歲男童闖紅燈穿越馬路收300元罰單家長po網抱怨







2020-08-26 16:40 發佈
如果不是繳不起300元
家長幹嘛上網抱怨?
再說三倍券不能拿去繳罰單
當然要上網抱怨
順便變回恐龍
兒童的行為監護人是有責任的。
小孩闖紅燈是父母沒教好。做父母的出來靠北罰單,就證明了是做父母的沒在教,問題並不是在小孩不學好。
我記得臉書有個很實在的回覆「你要收罰單還是訃聞」
這個警察做的非常正確
小孩子錯就是要教,讓他害怕,以後才不會再犯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WiKiPEdiaA wrote:
我記得臉書有個很實在(恕刪)



加5分


一針見血的評論
收一張300罰單.................以後 就記得...............他的救命恩人 大名
就是有這樣的家長才有這樣的小孩
"No one's a leader if there are no followers." - Malcolm Forbes
WiKiPEdiaA wrote:
我記得臉書有個很實在的回覆「你要收罰單還是訃聞」



簡潔有力!



狼0223 wrote:
24日下午一點半男童(恕刪)


TM有這種家長,違規事件還會少得下來嗎?
事件本身對錯不評論,但反對用背詠身分證號碼的方式開單。

小孩或許不會說謊。但不管如何警察都不該開毫無證件憑證的罰單。

我曾經收過一張寄來催繳的過期紅單,照片中車子車號不是我的,騎的人也不認識,開單地點去都沒去過。

打電話問該分局承辦員警,說「當地民情」,很多人騎車都沒帶證件,所以報身分證號碼也可以開單,如果不服可以申訴,反正已經開了,他不能撤銷。

聽了真是…
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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