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支不支持交通違規開好開滿
遏止交通亂象
給用路人安全的行車空間
減少車禍發生
有人拿攝影機到處檢舉交通,環保等
如果沒有一些法律上限制依據
我就每天在你家門口等你,裝一堆秘錄器,一定可以找出你人生缺陷。
戒嚴時代做事先報備,覺得不行就先禁止
現在是自由民主時代。出事再說,死幾人,誰賠誰多少,關多久再說。而不是每件超速,每件路邊停車都認為會出事,會死人,然後檢舉到死。
另外比例原則。吸毒殺目都無罪,貪污都判幾年而已。你走路肩5分鐘被連續罰好幾萬,有點小題大作。
你檢舉人你的行為有合法。就跟檢警辦案一樣需要依據刑事訴訟法,監聽票,搜索票,拘票,法源等。不是什麼照片什麼影片都可以當證據。你本身行為有問題你的一些證據就無效。
不然我隨便玩你引誘犯罪再叫小朋友在旁邊攝影,你一個晚上就可能任何刑事,行政案件被罰好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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