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感到不服,歡迎去申訴, 到了交通裁決所, 承辦單位也是建議走法院裁判. 不論是逕行檢舉, 名眾檢舉, 如果申訴成功或裁判不罰, 開單者是否有罰則 (而且不該是國賠之類), 被開單者損失是否應該由舉發者賠償? 罰單金額是會讓被開單者選擇是否申訴? 那麼不就是開單的人爽爽領薪水, 被開單者則花錢跟公務員在處理同一件事. 不僅同工不同酬還貼錢… 再者國賠對於誠實納稅的公民是公平的嗎? 不適任的員工企業是如何處理的呢?
聽起來樓主應該沒有申訴過罰單所以才會這麼說台灣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收到錯誤罰單告國賠成功的例子收到罰單可以申訴二次確定不服申訴結果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告訴如果罰單是真的被誣賴的法官一定會還你公道的如果你的演技不能贏得法官的青睞那就沒辦法了至於不適任的員工企業是如何處理的呢?你在工作上擺爛一個月主管或是老闆會處理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