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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騎車鳴笛闖紅燈被撞死之我見,警方為主要肇責!

原來只要用眼睛判斷,不用耳多聽啊!
我相信那個時間點警方的鳴笛聲應該聽的到吧!
所以在路上是看到救護車輛才禮讓
聽到聲音不用禮讓囉!因為在後面看不到是這樣嗎?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緊急任務下只有「優先通行權」
你都說他有優先通行權了,怎麼還會覺得他的肇責會比較大?
通常撞執勤警消或救護車(救護車機會比較高)的都是警消救護佔次因,責任比通常4成以下,很少到一半,更不說會過半…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等著看接下來
既然有優先權

假如是民眾車輛的車頭去撞救護車的車身

那肇責當然還是在民眾


就像轉彎車撞直行車 規則是直行車有優先權

你撞到他當然轉彎車肇責比較大

這樣你懂嗎?
五個字----->公務執行中
這樣誰會有責任,答案很明白了
hgking0117 wrote:
真怪,總是有人要為孝(恕刪)


救護、救災車輛路口未減速或未先停車再開闖紅燈發生事故,這是有肇責,沒有所謂的免責或是絕對路權,只有優先路權。
座上大人是否該學學邏輯?

每件事都有因果關係 原因跟結果,

無照的意思就是他沒有能力或年齡關係不符合資格取得駕駛此機械動力的資格,

也就不應該駕駛任何機械動力的汽機車。

若他遵守中華民國法規,此件事根本不會發生。

更遑論在此討論肇責問題?

有照跟無照出事了肇責差不多,這樣守法繳錢考照的人是阿呆?

如果最後真的這樣判的話,輿論一定一片譁然,這根本就在助長無照跟不禮讓警、護的歪風。

妳的理專未取得相關證照EX:投資型商品,卻幫妳規劃此樣金融商品然後賠大錢,
這個大家都會覺得是理專的錯,而且理專還會丟工作,這件事會去檢討客戶嗎?
同樣都是沒證照出事,今天只是換成馬路上這樣就有人出來護航
你說看的到的範圍只剩下1.5秒,那聽到的時候呢,警笛聲沒聽到嗎?

聽到警笛的反應時間絕對不只1.5秒,如果聽到有減速絕對不會出事。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民事上自然也就有很高的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21歲警跟著學長一起(恕刪)


法務部案例資料
https://www.moj.gov.tw/cp-296-63189-95701-001.html
公務車鳴笛的話..基本上就無敵了...
但公務車也是該注意車況沒錯.~!!

只是實務上.跟鳴笛的公務車發生碰撞.
一般用路人在法庭上...幾乎沒贏過.!! 至少我看到的..都輸.

所以我聽到鳴笛聲.不知道那個方向..基本上就減速.確認公務車在那..才會繼續開.~!!
對雙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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