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chuan wrote:這樣種路口這樣右轉只能算紅燈右轉罰600? 是的,這是民意,以前比照闖紅燈罰 2,700,後來民代修法,改成罰 600,要怎麼改都可以,我都配合,照常檢舉,常常有人上 01 罵檢舉人,結果一查他被罰多少 ?才 300 就甘甘叫到不行,笑死人,這個一次罰 600 ,每個禮拜接一張的話,甘甘叫個幾天之後,他會改的。
maochuan wrote:一台Lexus從右邊鑽出來, 若您不在第一台車,在後方一、二台車的位置,有機會拍到"右側超車"的違規全景,只要拍到,在"同一車道",從右邊超車,這個罰 1,200,CP值還不錯,不過我個人怕送出的件被員警打槍,所以很少送這個,通常都是加送他未打燈,1,200 塊,也夠他受的了。
樓主只要擷取17:23:32~17:23:42的影片應該可以幫國庫營收增量50%跟律師一樣沒有偽造或是變造證據的問題只是挑出違規的部分如果真要說挖坑陷害那應該是前面的機車騎士沒有把待轉區擋好擋滿害黑車駕駛一不小心轉了過去
曉得 wrote:樓主只要擷取17:23:32~17:23:42的影片應該可以幫國庫營收增量50% 闖紅燈因為還有紅燈右轉的情形,所以部分警察會要求補正資料,以違規車輛闖越路口後繼續行駛到銜接路口或違規車輛進入路口後停止不動或燈號由紅燈轉為綠燈後仍在路口內的影像資料佐證。紅燈後汽車穿越路口停在行人穿越道會被認定闖紅燈,通過行人穿越道再繼續行駛右轉卻是以紅燈右轉來處罰,明明伸越路口程度越嚴重的罰金反而較少,紅燈右轉真是一個很畸形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