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豆腐掉地上,碎了!」樹林警腦幹衰竭…擬明日拔管
值勤中遇到這樣的狀況,家人該有多心痛...RIP.
無照駕駛且路經十字路口未減速且在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狀況下,
造成執勤中員警傷亡,
為何無照駕駛者的家人會同意或允許上路?
既然屬於未符合法規上路是否也不享有合法路權?
(文末有肇事者的另篇報導)
來看一下法規:
無照駕駛(有滿或未滿18歲),罰則及罰款金額為何?
答: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3項:「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1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
我知道也許很多長輩是嫌麻煩,其實都無照騎機車多年,雖也沒什麼事情~
這篇是說無照駕駛的背景:
「祈求楊警官醒來」撞警少年家庭背景曝!與單親媽相依為命 打工12hrs撐家計
也許太過疲勞卻還上路..造成兩個家庭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