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後,墊付醫藥費問題

如果我的汽車有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開車將行人或機車騎士撞傷,要先找警察確認現場及拍照,再叫119救護車將人送到醫院吧?也可以自行開車接送傷患到醫院急診吧?

若我沒到醫院去墊付醫藥費及救護車費,而是之後和解後由保險公司給付賠償金,可以嗎?

傷患第一時間若需要醫藥費,我又不墊付,可以嗎?醫院可接受多久的欠費呢?怕墊付的醫藥費拿不回來。

或者第一時間申請強制險理賠醫藥費,很快就可以下來,可以嗎?見此網頁資料。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764

若將人撞死,喪禮時跟保險業務員去上香,也包白包1.1萬元,但沒收據,以後和解時,這1.1萬元可從和解金扣除嗎?
2020-07-30 11: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醫藥費 問題
問你的保險員比來01這邊更快

也得到正確解答.
budice wrote:
如果我的汽車有保強制...(恕刪)


我建議不要自行開車載,由救護車處理就好了,留下對方電話即可。
醫療費請對方把單據收好,而且剛去醫院也沒啥費用,對方自己先墊就好了
不要私下跟對方談,讓你的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但有一個重點,對方有受傷,你就要盡量給你保險公司壓力,讓他們多賠一點。
不然要是對方不爽,告你過失傷害,你就會有案底,而且易科罰金也是你自己付,保險公司不會幫你付這個。

保險公司只會無所不用其極,盡量壓低理賠金額,客戶會不會上法院,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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