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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走調解,請問該如何主張權益

各位先進、前輩好
不佔用各位時間,先簡單說明
我機車直行是「路」,
對方是國中1年級生,左側巷口出來(腳踏車過馬路)發生碰撞
碰撞點是撞上他的前輪框變形,後輪完整
我住院開刀12天+休養到現在2個月
對方家長不聞不問,1通電話皆無

對方(皮外傷+腳踏車報銷)
腳踏車無保險,故只能朝民事方面進行對嗎
目前已請警方送調解看看。 刑事?
因顏面損傷,嘴巴固定不能吃東西
在求償上也不知如何設定價格

目前有想到的
醫療:7萬多 (實際支出含收據)
薪資:8萬 (休養2個月,診斷證明有開)
車損:1500 (有收據)
專人照顧: ?萬 (2個月父母照顧,每天煮魚湯+喝完膳)
        (診斷證明有註明 需專人照顧)
精神賠償:?萬 臉上1輩子的疤+半年不能像正常人吃吃喝喝的折磨?
     (目前嘴部固定器已拆除,進化到 「天天吃粥」,沒有「天天喝湯」)
抱歉,人生走第一次程序+法院。
請有經驗的大大提醒一些資訊供參考

圖片個資碼
第1次走調解,請問該如何主張權益

7/23 2更,謝謝各位,有初步了解了。
那我就先撤下診斷證明圖片的部份。只留初判表
2020-07-22 15: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權益
baba0825 wrote:
各位先進、前輩好不佔...(恕刪)

快去申請 行車事故鑑定報告
法院只講證據
後面才有賠償問題
阿 丹 wrote:
快去申請 行車事故(恕刪)


自己去申請鑑定要花3,000
若最後上法院, 法院去申請鑑定, 不用錢...

所以, 初步談和解時, 用初判表去跟對方談就好了,
對方若不服初判, 由對方去申請鑑定
原則上就是和解→調解→法院

看雙方肇責,對方是腳踏車無保險。

但如果有高人指點,對方可能也會拿出傷檢要你賠吧? (不賠就走傷害)

你這邊有保險的話,就先請保險處理吧。

有無電話慰問其實不重要
frank887462 wrote:
自己去申請鑑定要花3(恕刪)


好的,那我就用初判表 先談談。
kobe13794823 wrote:
原則上就是和解
但如果有高人指點,對方可能也會拿出傷檢要你賠吧? (不賠就走傷害)(恕刪)


對方小孩,隔天就恢復上課了。直至今日
所以應沒有什麼傷檢的大問題
反倒是我自己損傷比較重。
只是令人很不悅的是,都沒有任何的探望或關心。

有爬了一些文,至少多數人
有些有電話、看望、水果的說。
怎我就遇到這種人
baba0825 wrote:
各位先進、前輩好不佔...(恕刪)

不知初判表是否對你有利?
左側出來撞到 至少他已經過一半馬路了
你至少有 應注意未注意
阿 丹 wrote:
不知初判表是否對你有(恕刪)


樓主有po初判表....對方肇責100%
frank887462 wrote:
樓主有po初判表....對方肇責100%

初判表根本不具法律效力

我很懷疑 撞這麼嚴重 樓主車速是多少

如果樓主超速嚴重 說不訂肇責是100%
剛好我幾個月前發生車禍以下為我個人意見
基本上我想你手上應該都拿到現場事故照片+現場事故圖+初判表這三項,因為這些到時候調解時都要提供給調解委員看。
你提的求償部分在調解上要注意
醫療費用:此部分強制險可以給付,實支實付2萬元+收據上一些雜項費用ex 手術費 or 住院部分負擔 or 門診費等
總給付上限為20萬,但請注意這20萬不是一定請的到20萬!!!個人猜測可能頂多3-4萬就很多了。
求償部分可以主張要求扣除強制險給付差額由對方給付,有的調解委員會說強制險都可以處理別被騙
了。
新資求償:診斷書上面有標注宜休養2個月就可以求償這段時間薪水,但要注意薪水部分是否含加班費或獎金等。
車輛損失:要看折舊以機車使用5年後就沒有殘值了,但工資是不可以扣折舊的。可是你的金額不高應該還好。
專人照顧:所謂看護費可以申請強制險給付一天1200元(還是1000元我忘了)上限30天,一樣剩餘部分可以向對方求償。
精神賠償:求償金額難以量化,以調解會來說應該都是會依照被害人提告過失傷害部分可能被判1~2個月,1日1000元來算約莫在3~6萬左右。
除非案件特殊,如畫家手部受傷永久無法再做畫等。
過失傷害若還沒有提的話,先不用急著去提告。等調解會後再提告最好,否則像我對方簽調解後同意賠償,但最後反悔不認。
像我先提告過失傷害也因為調解書上會註明"雙方同意放棄一切民事求償權,倘若有刑責將不追究"這話以不起訴處分。
總結記得一定!!!!!!!一定!!!!!!一定要拿到"現金"後再簽調解書,否則對方約定時間匯款或分期都有可能跳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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