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更新一下檢舉的狀況好了--------我一共送出了四件1.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 罰2. 逼車 : 不成立3. 危險駕駛 連續變換車道 : 不成立4.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 不成立心得 : 四輪最大 打了方向燈就無敵了,警方認證的這樣開車hen安全沒毛病-----------------------------------------------------------------------------上上週的影片,一堆人說檢舉就好了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一切都只是個笑話,根本就沒有違規根本就不會開罰呵呵
virtualbay wrote:上上週的影片,一堆人(恕刪) 那員警眼睛有問題吧,這很明顯是逼車了而且行車紀錄器可能還有廣角?實際更誇張難怪別人說,法律只保護S經病跟壞人不過我自己對付這種人就是...比他更兇,8成都有效他下車我就是R+D,在跟法官說我有思覺失調,有個聲音要我R檔+D~
virtualbay wrote:上上週的影片,一堆人(恕刪) 太沒天理了~第一次該白車往右靠~可以說他是發現前方有待左轉車輛~所以趕緊往右變道~不是逼車~第二次往左靠~前方又無什麼狀況~明知中線有車~卻一直往左切~很明顯是逼車行為~而且是故意的~該員警可以去投訴他~只是員警大概都會知道你住哪~自己斟酌~
fsvbzq wrote:太沒天理了~第一次該白車往右靠~可以說他是發現前方有待左轉車輛~所以趕緊往右變道~不是逼車~第二次往左靠~前方又無什麼狀況~明知中線有車~卻一直往左切~很明顯是逼車行為~而且是故意的~該員警可以去投訴他~只是員警大概都會知道你住哪~自己斟酌~ 呵呵,可能會說右邊車道停了一排車,以樓主影片23秒處為例,最外側車道停了一台小黃,後續斷斷續續也停了其他車。可能解套說,為了閃右方車道的路邊停車。說個題外笑話,上回在這一板,有某位樓主為了避開一整排停在路肩的車輛,都可以自認合理的跨雙黃線一直行駛了,這個為了避開外側車道的路旁停車,硬切到中線車道應該也是合理的。說笑說笑而已!!
在台北市開車這情況天天有那一天最少也得開個1000張左右我每次走蘇花也常遇到這情況,而且前方還是彎道高速公路也常看到這種情況這只是不怕撞的超車而已,真的還談不上逼車逼車的前提要發生兩次或連續性的行為,警察才會開單,我身邊有人被開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