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不要太用力 wrote:民國70幾年 開車(恕刪) 對公務員行賄是要坐牢的而且現在行照駕照都可以不帶,身分證也可以不帶,你可以不帶任何證件出門,臨檢只要報得出個人資料就好,警察自己會有辦法核對,查不到的,就乖乖回警局查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