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畫張簡陋的示意圖,
昨天跟老婆去賣場購物準備到地下停車場停車時,我行駛的是二號路線,
剛好看到星號這格停車位有車要走了,所以就停旁邊等他離開後就要停進去,
正當前車已經離開我準備要倒車進去時,對面一台走1號路線的車,可能本來要停黑圈圈那個停車格,
但發現那格是身障車位,所以就直接跨越那個車位,想要直接插進我正準備要停的星號車位 ....
當下我有輕按一下喇叭示意這格我已經準備要停了,
但對方車主好像也沒有覺得直接跨越一格停車格往前開向我車都已經準備要倒進去的這格有什麼問題,
看對方這樣,也不想因為停車產生啥糾紛,停車場當時車位也還不算太少,就只好再繞一下找下一個車位 ....
因為以前都沒遇過這情況,
雖然沒產生啥不愉快經驗,但想請教一下各位,
對方車主在停車場這樣停車如果依照相關法規是有什麼違規之處嗎 ?
還是停車場無法規範這些問題? 或者就只能看駕駛本身的人品了呢 ....
如果他那行為是不對的,
下次遇到這種行為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讓他了呢 ....
先感謝各位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