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要先繞到市區買個母親節蛋糕的
結果半路上出了個鳥事還賠了三萬二

案由:
小弟在今晚八點多於台中市的北屯路240巷與南京東路三段交叉口附近
因閃車(單行道,摩托車逆向要進來)疑似右方照後鏡打到人
聽到異音的第一時間,小弟就靠邊回頭查看,停留了約十秒鐘
然後沒有看到任何疑似遭撞擊的人車,也沒有感覺有人要上來理論
於是以為是錯覺或是車上有東西因為車子動作而移位發出就繼續沿南京東路行駛
沒想到一路上也停了兩次紅燈,直到十甲路口時被一個中年男子攔下來
說我撞到了他的右手(看起來確實有紅腫的樣子)
因為他描述的地點與我剛剛停車查看的地方一樣,於是我就向他歉
表示願意負擔醫葯費用,也立刻按照他的指示帶他到南京東路二段上的一家國術館推拿包紮
之後,當然也替對方付了醫葯費
接著他要我載他回當初事發的地方,因為他傷的是右手包起來後也沒有辦法騎車
所以小弟當然也是照辦
上車後沒多久,對方先說:剛剛醫生有說傷到什麼骨頭的,可能還要再看個好幾次也不見得會好
然後,因為傷的是右手,而他是做水電的,這個情況大概也十幾天沒辦法上工了
(聽到這裡就知道對方要談賠償了
)他說看我很有誠意,也知道我不是有意肇事逃逸,所以他也不想為難我
大家都是有工作的,你看看多少補貼我一下,從此就算了
看我誠意啦
因為車子是媽媽的,為了怕家人擔心,想說不然就花錢消災算了
於是小弟就用自己的薪水,按照他說的可能停工天數,加上陸陸續續要看醫生及拿葯的費用
我先開二萬五,對方立刻說,他們做水電的一天好歹也有個一兩千
他本來是要開個五萬的,不然三萬八啦
接著兩個人就開始嚕了起來,最後我跟對方說,我是個上班族啦,一個月最多也三萬二,不然就三萬二啦
再多我也沒有辦法了,對方念了一下後也就接受了
於是我就到三光北一街與北屯路口的7-11提了32000給他
最後實在怕對方拿了錢之後裝死,有叫對方先簽名
對方也簽了,然後就離開了
唉~~三萬二的教訓啊

雖然錢已經賠了
不過還是想請教板上的先進萬一又不幸遇到這種狀況時
該怎麼辦呢?
小弟後續還要小心些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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