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是這樣的
5/8號時我人在上班,我轎車停在我住的地方外面白線內,然後一早就接到警察通知車子被撞壞,撞我車的人是大白天開車開到睡著直接逆向撞我車,我車子車頭損壞滿嚴重的
初判表也是寫對方100%全錯
因為我這台車子有年份了,而且廠牌算是滿稀有的,市面上不太有可以比價知道這台車殘值的數據,所以保險公司很不要臉的一開始只開三萬要賠,然後扯東扯西說沒辦法知道這台車價值剩多少
後來我直接去SUM二手車那邊搜尋,發現同年份同款式的車,車況全部比我差,外面MARK全部脫漆,甚至內裝保養的也很差,這樣一台還賣快13萬
我就拿這截圖給保險公司看,保險公司才說不然看修理要多少要幫我修到好
後來車子拖去估價修理費用9萬8,對方保險公司居然他媽厚臉皮到只覺得只需要賠這筆錢
完全不去考慮被撞後我車子變事故車,然後可能因此折舊,甚至我車子5/8號到現在估計修到好要2個月
我牌照稅總共12000多,5月才剛繳完連開一次都還沒開,直接兩個月完全沒辦法開到車
這兩個月下大雨的我還要淋雨騎機車上班,甚至要出遠門也沒轎車開,更不爽的是這兩個月因為疫情跟國際油價情勢關係,油價是歷史性最低點,這種時刻我沒辦法多出遊損失更是不想多算
總結對方保險公司很不要臉只想賠維修廠的維修費9萬8,我當初口頭跟他講先讓他修,在想說到時候和解時直接追加更多賠償,不然堅決不和解應該很合理吧?
而且我還要承擔變事故車後維修後可能會有的後續後遺症問題,和解條件開個半年內受損部位零組件若再壞保險公司應該全權負責才正確吧?
你們覺得我應該要開多少賠償的錢才合理??
沒理由我好端端車停好好,被撞然後拿屎抹一抹就跟我說沒事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