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看到: 違規使用路肩:設有「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標示牌面,若未依規定駛離高速公路,反而又變換車道回主線車道續行。 如圖藍色是正常行駛,那請教一下若是依照圖片的紅色行駛,地點是在國道2號機場系統-南桃園(東向),時間是開放路肩16~20,這樣因該也是沒有違法吧。
開路肩最後都要切回正常車道所以其實很難判定是否真的是要走出口這其實是交通規則的盲點跟漏洞特別是有些出口是切出去的所以當你開到最後要切回正常車道後直走就只是路過出口往右切才是出口至於樓主的圖只要不要一次切兩車道我想很難檢舉成功
chuenjia wrote:對,我也認為其實他的(恕刪) 今天早上桃園往林口6點多就在抓,又不影響行車安全,抓這個幹什麼?反而一些大貨車和聯結車在爬坡路段超車,超車我是沒意見,但是時速80公里在中線超車然後時速80~85又在中線開了很久,這樣高速公路不塞的話,也是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