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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解委員會談判理賠一事

下雨天 ,我上班途中直行的過程中,路邊有人換上雨衣沒看後方有沒車子就在我快經過他旁時直接切入到我面前騎出去,害我為了閃他而煞車自摔,雙方沒碰撞到。
當下沒監視器及證人及警方初判表寫雙方無碰撞無法判斷肇責,所以若到委員會那邊,對方若說我沒證據認為可能是我自已騎車太快造成的,而不願理賠我,那我該怎處理?
因為我連證據證人都沒有了,是否有網友有在調解委員會遇過這樣沒證據且對方又賴皮認為自已完全沒責任的情形?
又無法告他傷害成功,我沒有證據,謝謝。
PS(1):當時我時速40幾快50,但快經過他旁大約1個轎車半的距離,他突然切進來我面前
,雖然我們沒直接碰撞但有間接因果關係。
所以他若要賴皮我也沒辦法是吧,而調解委員會 方面會提供什建議嗎?
我的例子不就跟一堆人為了閃一堆突然衝出來的車或小孩衝出來,因此為閃他切換車道或自摔一樣嗎

(2)所以我嚇到,昨天才剛裝好前後鏡頭行車記錄器
另外我網路上查超過半年就無法提出刑事告訴的過失傷害罪
而民事賠償的訴訟 有效期限是2年,我想沒證據也沒辦法提出要求賠償吧
只是就算有裝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有拍到過程 ,且發生這樣間接造成的車禍
,有了畫面,只要雙方沒碰撞,他依舊可以賴與他無關吧?
因為若碰撞則會是我車頭撞他車尾,反而變我責任較大是吧。
另 一方面那些在路邊牽好車子想直接無視後面有沒來車就衝出來的人不就一直佔很
大便宜,沒被撞車尾就可以賴無關係....
(3)若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突然切進來害直行車為了閃它發生意外,這是否也算直行車倒楣? 謝謝
(4)我網路上查有人說第3人責任險 保險公司只會出面來委員會幫你談賠償別人,但若受傷的是你 ?
保險公司也能代位求償來節省我時間? 之前強制險公司寄通知單要繳保費時有附加第3人責任險不到
1000元但我都沒保 謝謝

(5)我想問的是網友們有沒遇過閃車或閃人但沒碰撞的經驗,結果警方都一律初判表都判定完全是自已問題嗎?
回答完全是自己問題的網友們,這是你們或身邊的人有遇到,還是根本是你自己認為的?我想問的是親身經驗
謝謝
2020-06-11 12: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調解委員會
啊你甚麼證據都沒有 , 去到調解委員會 , 委員也不能幫你甚麼

委員是根據資料建議雙方可以怎麼談

你甚麼都沒有 , 就是沒得談 , 就算硬告法院也是無罪推論看證據

你現在只能期待對方好心腸,態度放低哀求對方負擔部分損失

如果是我看到對方強硬又沒證據 , 根本連出席都懶
耀揚哥 wrote:
下雨天 ,我上班途中(恕刪)


一切都要看證據...
自摔很難舉證跟旁車有關係,
就算有監視器或人證,
也只是證明對方切出來,
然後你摔車這兩件事,
都沒有客觀證據證明這兩件事有關聯,
法界名言: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上法院沒證據說不定連開庭都沒開就被撤掉了?
我常在說,

騎車會自摔,最大的肇責往往是騎士自己,

除非路面有異物,砂子,

否則在正常路面下,

騎士騎車自摔,就代表他駕馭不了這輛車,或這個車速,而且和是否超速無關。

路上狀況多,本就應保持隨時煞停的準備,

未先煞停,卻先摔倒,以下舉例說明:

譬如說,速限50,

有一位騎士車速45, 煞車自摔,代表他駕馭不了這輛車或45這個車速,應該換車或降速行駛。

換了車,或降速到40, 煞車自摔,還是代表他駕馭不了這輛車或40這個車速,應該換車或再降速行駛。

換了車,或再降速到30, 煞車自摔,還是代表他駕馭不了這輛車或30這個車速,應該換車或再降速行駛。

換了車,或再降速到20, 煞車自摔,還是代表他駕馭不了這輛車或20這個車速,應該換車或再降速行駛。

換了車,或再降速到10, 煞車自摔,還是代表他駕馭不了這輛車或10這個車速,

此時,不再建議換車或再降速行駛。

建議走路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改開車。

不知樓主煞車自摔時的車速約是多少?

建議以後逐步測試,降低行駛車速以確保行車安全。

或許有人會說,是在標線上煞車才滑倒的,

那我會問,為什麼要行駛在標線上?

若是為了要切換車道,那請於切換車道,越過標線前降速行駛。

若是在斑馬線上煞車摔倒,請於斑馬線前減速通過。

若是非正常路面,如沙土、油漬,則可向該物品之相關單位請求賠償。

不知樓主摔車的路面是否正常。

以上原因,不知樓主是否先逐一審視過。

審視完,有無發現最大的肇責是誰。
當時我時速40幾快50,但快經過他旁大約1個轎車半的距離,他突然切進來我面前
,雖然我們沒直接碰撞但有間接因果關係。
所以他若要賴皮我也沒辦法是吧。
耀揚哥 wrote:
當時我時速40幾快50(恕刪)


下次雨天,建議只騎車速30多至35即可,

測試看這樣遇突發狀況煞車是否還會再摔倒,

若無,則維持此車速行駛即可,

若仍是摔,建議再行降速行駛。

祝你行車平安。
耀揚哥 wrote:
下雨天 ,我上班途中直行的過程中,路邊有人換上雨衣沒看後方有沒車子就在我快經過他旁時直接切入到我面前騎出去,害我為了閃他而煞車自摔,雙方沒碰撞到。
當下沒監視器及證人及警方初判表寫雙方無碰撞無法判斷肇責,所以若到委員會那邊,對方若說我沒證據認為可能是我自已騎車太快造成的,而不願理賠我,那我該怎處理?
因為我連證據證人都沒有了,是否有網友有在調解委員會遇過這樣沒證據且對方又賴皮認為自已完全沒責任的情形?
又無法告他傷害成功,我沒有證據,謝謝。
PS:當時我時速40幾快50,但快經過他旁大約1個轎車半的距離,他突然切進來我面前
,雖然我們沒直接碰撞但有間接因果關係。
所以他若要賴皮我也沒辦法是吧,而調解委員會 方面會提供什建議嗎?
我的例子不就跟一堆人為了閃一堆突然衝出來的車或小孩衝出來,因此為閃他切換車道或自摔一樣嗎


以此為戒
在不裝行車紀錄器阿
記得乖乖去裝
最好是前後都有的那種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WiKiPEdiaA wrote:
以此為戒在不裝行車紀(恕刪)


所以我嚇到,昨天才剛裝好前後鏡頭行車記錄器
另外我網路上查超過半年就無法提出刑事告訴的過失傷害罪
而民事賠償的訴訟 有效期限是2年,我想沒證據也沒辦法提出要求賠償吧
只是就算有裝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有拍到過程 ,且發生這樣間接造成的車禍
,有了畫面,只要雙方沒碰撞,他依舊可以賴與他無關吧?
因為若碰撞則會是我車頭撞他車尾,反而變我責任較大是吧。
你就什麼證據都沒有..........你說的誰會信? 你沒證據然後去告對方,對方是不是可以反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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