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影片4分20秒時小弟路口過半已轉黃燈,所以加速通過, RBG-8597突然急煞停開車門吐檳榔,按喇叭示警後,對方直接停於路上不前進,後續停在機車車道下車似乎要拿東西出來,我不理會直接開走,停等紅燈時對方猛拍車窗要我下車輸贏、釘孤隻,小弟也沒打算回嘴,之後被一路追車要攔停我,(從台南 大同路二段追到林森路上的警局門口),對方才離開
6/6當下已去警局報案,請問各位大大還有那些違規事項能檢舉,影片4:53秒處對方有下車,可否檢舉(附檔1)
另附檔2 3:44秒處對方占用右轉車道,可否檢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6KIkFw2CG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lUK-DbkgZo
風雪飄零 wrote:
6/6當下已去警局報案,請問各位大大還有那些違規事項能檢舉,影片4:53秒處對方有下車,可否檢舉(附檔1)
另附檔2 3:44秒處對方占用右轉車道,可否檢舉
都去警局報案了,沒有一併檢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嗜血尤物 wrote:
無法檢舉(恕刪)
謝謝大大回覆,請問大大 對方直接停於機慢車道這個不算違規事項嗎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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