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討論的沸沸揚揚,大車違規左轉vs直行兩輪,突然想到了兩年前發生的車禍,超速直行四輪VS闖紅燈兩輪,後面問一下好像有判決了,感謝在263樓大大提供的內容,看來直行車就算超速,刑罰也沒有說很嚴重~也只是次因
[死亡車禍]空中轉體兩圈半重摔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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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自承:本件車禍伊確實有過失,該案
發地點之速限為50公里,伊當時車速約90公里
「被告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行車管制號誌交岔路口,
依號誌指示行駛(綠燈直行),嚴重超速行駛並未充分注意
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被害人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行車
管制號誌交岔路口,未依號誌指示(闖紅燈)行駛,為肇事
主因」等語,此有該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覆議會106
年6月23日嘉雲鑑字第1060001035號函暨函附鑑定意見書106
年7月21日室覆字第1060082684號函暨函附覆議意見書各1份
在卷可稽(見相字卷第84至85頁、87至89頁),上開鑑定結
果與本院上開認定相同,而為可採。
被告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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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和解後上訴高等法院判決:
被告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附件即本院107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7 號調解筆錄所示之內容履行支付損害賠償,
且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
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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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討論如何降低出事率就好,一定要吵誰對誰錯有用嗎,路權派&防衛駕駛派一定要選邊站嗎?切一半不行喔,都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政府才要重視,交通違規致死比酒駕致死多太多,但罰則卻都比酒駕輕?!路上永遠有各種驚喜

不過我也沒資格說騎慢點就是了

又大又直無路口無車無遮蔽物手常常控制不住就這樣了,我這速度出事就基本上拿命賠,所以至少路口前我絕對是慢慢減速到4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