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發生車禍,這樣的求償合理嗎?

如標題,最近發生了一件車禍
我騎車綠燈直行,被一台闖紅燈的汽車攔腰撞上後,對方汽車因為速度很快失控撞去了對向車道
當下受傷無法站起,被救護車載走後做完筆錄就接到對方電話表示想私下和解
但是問題來了,當下警察詢問車主有無行車紀錄器的時候對方卻表示忘了插記憶卡?
所以沒有當時的行車畫面,但是還好三隻監視器都有拍到很明顯的我是綠燈且直行被對方撞到的畫面
肇事者沒有保險又說自己手頭很緊沒現金
說真的當下真的很生氣,我要不是平時有燒香拜佛可能今天就人生就買單了
當時初步交涉對方只想要一兩萬塊和解,說希望我體諒他因為他後續撞去對向車道也要賠不少錢
所以希望我不要為難他?
現在的問題來了,我的機車修理目前報價2萬5對方堅持想去他熟識的車行修理
我修理機車的車行也是原廠的地區經銷商,當然也不是會灌水的那種
因為車頭幾乎都爛了,車台也受損實在不想交給其他的車行做維修
從那刻起就沒有再跟對方交涉過,但對方也是希望能夠和解而且不要在金錢的部分為難他
當時因為希望從醫院回診完畢,確認過身體狀況後再來談所以就只交涉到這邊
昨天檢查完身體後,自己稍微估了一下求償的部分金額大概是54000塊左右
事情發生後產生的費用有
看醫療費及當日從醫院回家的通勤費用跟回診部分
皆有開收據約3500左右
當時醫生有開診斷證明書建議休息三日,算6000元
機車維修費用25000元
最後一次回醫院檢查身體,醫生開診斷證明建議休養2星期,不宜搬重物
加上後續看診的費用只跟他收20000元
總額大概就落在5萬4左右
想問有經驗的鄉民們,這部份如果走法律的話我這樣的求償是可以成立的嗎?
2020-06-02 16: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求償
像這種案例很多,你就把合理的求償清單在地方調解委員會時提出,如果都無法調解成功,會轉為刑法傷害罪及民事財損罪,只是時間會拖較長
你只要有單據的都可以提出請對方賠償
對方不賠就是直接提告
但檢察官通常都是會先叫你們談和解看看
都談不龍最後才會給法院判決
但提告之後中間等的過程有點久
看你要不要花那個時間去跟他耗
都坐救護車送醫了.....你提的金額也不是很誇張,對方不賠的話你也只能上法院了....
robert6633 wrote:
像這種案例很多,你就把合理的求償清單在地方調解委員會時提出,如果都無法調解成功,會轉為民法傷害罪及財損罪,只是時間會拖較長

民法怎麼會有傷害罪跟毀損罪??
這個是刑法吧

和解不成立最多就是告對方過失傷害,刑附民,中間法官檢察官會不斷勸和解。
不過你要的金額沒有很多,通常告上去,對方就會賠了。
Asuka MRE wrote:
如標題,最近發生了一...(恕刪)

robert6633 wrote:
像這種案例很多,你就...(恕刪)

f523310 wrote:
你只要有單據的都可以...(恕刪)

GTO7228 wrote:
都坐救護車送醫了.....(恕刪)

萬惡黑貓 wrote:
民法怎麼會有傷害罪跟...(恕刪)


謝謝各位的分享,決定就用這個金額來跟對方談看看

本來擔心怕對方會覺得不合理而直接避而不見 這年頭出事了的人都裝窮想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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