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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

雖然不是第一次發生車禍
如果在這裡po文有什麼不妥的話還請各位見諒

在今年4月的某一天晚上下班潮
我朋友騎車剛進桃園中壢的某一個機車地下道(當時沒行車紀錄器;現場也沒監視器)
遇到前面一台的機車突然在下坡中急煞停車
(已得知是因爲思覺失調而急煞)
我朋友就馬上反應按煞車
結果龍頭鎖死左側倒車滑行一段小距離
(剛換沒多久的B牌卡鉗跟惡魔什麼的碟盤)
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這樣一摔滑行造成我朋友左腳膝蓋瘀青腫漲
車損也不輕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
對方人車皆沒損車也沒倒
我朋友沒有撞到對方
警察筆錄也是這樣錄
對方的筆錄是說有撞到
我朋友地板的煞車痕(警察當下沒拍)
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


在今天拿到粗判表了
上面寫我朋友煞車失靈
(煞車還可以用啊!去給車行看煞車正常好好的)
對方因自承思覺失調而無肇責
原本是會有肇責的(謝謝37樓分享)
案例分享:因對方亮出思覺失調而影響初判

看來對方打出有思覺失調
再上訴也沒什麼希望了
還好有車體險省去跟對方討錢的時間
只求對方強制險可以下來
話說對方都亮出思覺失調了
應該也不用賠錢了


分享到這裡謝謝大家的觀看
2020-05-29 14: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案例分享
保持車距呀!
車速符合速限內、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注意應注意、可注意之前方車況。

以上就是用路人應有的駕駛態度,倘若前方車輛發生突發狀況或交通事故,您都應可以作為以下處置
緊急避險、煞車停駛。

所以並沒有什麼前方急煞等的問題,下坡路段應遵循該路段之交通標示與號誌來行駛,煞車不止、判斷不及、未能注意...
這是後方駕駛人的責任與用路義務。

除非交通設計瑕疵、號誌規畫不周、路面養護問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請給我錢
你朋友全責,找誰鑑定都一樣。

馬路上出現什麼東西都有可能,後車本來就要有前車隨時可能急煞的心理準備並維持可以安全煞停的安全距離。
紫色小布布 wrote:
雖然不是第一次發生車...(恕刪)


主要原因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結案。
未保持安全車距......除非你朋友舉證前車無故急煞!
到底是你還是你朋友啊?

一堆騎機車的喜歡橫衝直撞,好像整條路都是他的大家都要讓他,出事只是早晚而已

前面那台不是雙B你就該謝天謝地了...
紫色小布布 wrote:
所以台灣法律是提唱大家可以在下坡中急停
害後面的車嗎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子申請車鑑翻盤的機率大嗎?


光一條未保持安全距離

你就負全責了

除非你可以證明對方惡搞你

先說有沒有保持車距,再來速度有沒有超速?
再來談改了卡鉗碟盤有沒有換輪胎皮?
不然怎樣你都輸,更不用講你提不出證據!都靠嘴再說!
紫色小布布 wrote:
我朋友騎車剛進桃園中壢的某一個機車地下道(當時沒行車紀錄器;現場也沒監視器)
遇到前面一台的機車突然在下坡中急煞停車


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全責!

不用想翻盤了!

順帶歪樓一下

那個剎車…

brembo我認識

br"c"mbo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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