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這裡po文有什麼不妥的話還請各位見諒
在今年4月的某一天晚上下班潮
我朋友騎車剛進桃園中壢的某一個機車地下道(當時沒行車紀錄器;現場也沒監視器)
遇到前面一台的機車突然在下坡中急煞停車
(已得知是因爲思覺失調而急煞)
我朋友就馬上反應按煞車
結果龍頭鎖死左側倒車滑行一段小距離
(剛換沒多久的B牌卡鉗跟惡魔什麼的碟盤)

車損也不輕





對方人車皆沒損車也沒倒
我朋友沒有撞到對方
警察筆錄也是這樣錄
對方的筆錄是說有撞到
我朋友地板的煞車痕(警察當下沒拍)

在今天拿到粗判表了
上面寫我朋友煞車失靈
(煞車還可以用啊!去給車行看煞車正常好好的)
對方因自承思覺失調而無肇責

原本是會有肇責的(謝謝37樓分享)

看來對方打出有思覺失調
再上訴也沒什麼希望了
還好有車體險省去跟對方討錢的時間
只求對方強制險可以下來
話說對方都亮出思覺失調了
應該也不用賠錢了
分享到這裡謝謝大家的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