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很自私的車主停在公車站牌等人滑手機,無視公車進站,或是兩台車併排或是車流量大路段紅線違停,我檢舉了4次,只有一次成功,每次都是回報照片沒時間,沒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只有車尾沒拍到正面等,好吧,那下次我想辦法滿足好了。
上星期又檢舉一台,正面後面都拍,駕駛座也沒人,我用可以秀日期與時間的app拍好後上傳,結果又回報已結案,不舉發,原因是照片查有後製,與規定不符,建議使用超過時間3分鐘的影片舉發。
這相關單位的檢查規定變來變去,在台北市檢舉違規真的這麼難嗎?明明每張照片都有EXIF檔,員警自己一看就知道,如果要秀出日期與時間就必須用特別的軟體,這種就算有後製嗎?相比起來新北市真的比較有效率,我檢舉3台都用一樣的方式都是舉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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