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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改炸街管就扣照半年,立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初審通過

哦哦哦,對附近的住戶來說真是一大福音
 
再改炸街管就扣照半年,立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初審通過
近來政府單位嚴加取締噪音車,不但採取聯合稽查方式,地點與時間也挑在深夜或是假日著名車友出沒路段攔查,主要取締項目就是所謂的高分貝噪音的「炸街管」。
 
由於近來相關單位接到許多民眾投訴,過去除了假日清晨的山區路段有許多噪音車聚集外,現在這些噪音車出沒時間有越來越晚的趨勢,特別在快速道路段尤為嚴重,因此相關單位決定加強取締。 
 
過去開罰依據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五項,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 
方式造成噪音。 得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此外該條款還有所謂的若因此肇事吊銷駕照的處罰。不過在實務上其實很難證明改裝排氣管跟肇事原因有關,因此常常告到行政法院後該罰則多被撤銷。因此立委決定修改規定,改裝排氣管不論有沒有肇事,第一次被抓到就是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一年內累犯者,則扣駕照6個月。 
 
雖然相關單位強調執法態度是「抓吵不抓改」,不過修正過後的處法已經等同於嚴重超速與惡意逼車的罰則,因此這次政府抓噪音車的態度是相當強硬!
2020-05-22 17:39 發佈
改成第一次扣車3個月(保管費算車主的),一年內累犯者汽車沒入.
會不會比較好.
cheng1279 wrote:
改成第一次扣車3個月...(恕刪)


第一次扣牌,
那第二次也要扣牌嗎?
Gamestar wrote:
第一次扣牌,那第二次(恕刪)


扣車喔,不是扣牌.扣牌沒什麼用.
第二次就汽車沒入看是要拍賣還是報廢.
務必把大型重機納入

同時擁有大重跟房車的人,會改管的都是假日用來當玩具的大重,平常通勤代步用的房車不會改管

所以抓大型重機才是首要目標
Freshness wrote:
務必把大型重機納入以(恕刪)


看到我都笑出來了 加速中的大客車 曳引車原廠聲音不小於機車改裝排氣管

為什麼不去檢測公車 砂石車 有夠吵

晚上尤其交流道附近空地 加油站旁 一堆改裝車 BMW 賓士 保時捷的一堆

GTR綠燈一起步 要吵一分多鐘才停 警察在旁邊也不敢攔

只開著閃燈在後面慢慢跟

(擁有大型重機當玩具的人,其代步的房車反而不會改管)

會改管就會改管 改管的行為是那個人的行為 跟車種無關

騎機車的闖紅燈 換成開車就不會紅燈右轉嗎?
富良野 wrote:
哦哦哦,對附近的住戶(恕刪)


扣照有個屁用~
扣車比較實在~
重點這個法在修好玩的~~ 是在哈囉嗎?
法條規在那裡,大家認為有可能執行嗎?
這些政府由其環保局人員有可能在半夜跑出來執法嗎? 這跟本是廢物立法~~ 訂在那邊無法用
這些應授權給警察機關來執法 ~ 才能有效遏止這些屁孩 改管 妨害安寧阿~~
改管要聯合稽查有屁用嗎?
這些利委應該罰俸~ 捐出來~
斜槓一族
富良野 wrote:
哦哦哦,對附近的住戶...(恕刪)



是該好好管一管了。

我家住在橋樑引道旁,最有感覺。
10年前,大概只有一些 Civic,Lancer 的改裝車,改個排氣管。
對於有裝隔音窗的我來說,只有稍微大聲而已。

但近年來,年輕人玩車的主流,直接就是進口車了。 GTi, C300, 335, 328 這一類偏向性能車款,原廠的跑車模式,就已經聲勢浩大了換檔就已經有回火放砲聲了。
再改個排氣管與改寫電腦,那個炸裂聲,在晚上真的是誇張的大聲。
這些人真的犯賤,在住宅區明明可以關閥門/ Comfort mode, 就一定要在那邊吵人嗎?

大型重機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機車轉速高,原廠車可以很安靜,也可以拉轉很吵人,端看騎士怎麼騎。
但改管加上拉轉,比汽車改裝車更吵。
我的看法是,最好限制重機,通通不許改。
扣照沒啥用,就像酒駕扣照還不是有人就直接無照駕駛,反正只要沒有被警察攔檢,誰會知道你無照駕駛?
以前那種警察可以隨便在路邊攔車查驗行照駕照的時代早就過去了,這些人修法都沒在考慮現實層面能有多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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