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0月中發生車禍,機車與機車碰撞,本人騎機車行經xx街與xx路x段xxx巷口發生車禍事故,時間在傍晚6:40分視線已昏暗,此路口無號誌燈,我騎的位置是xx街(地上無任何字),我這邊雙向單線,對方是從我的右側xx路xx段xx巷(有標註「慢」,消防通道)騎出來,因右側有一台汽車違停,造成視線不好,看到已經來不及,直接撞上去,對方女生,50多歲,左手骨折,開刀,我很納悶,警方事故分析表上,我這邊是寫「未依規定讓車」,而對方是寫「未注意車前狀態」,後續有補違停車資料給警方,就在調解時,如何認定我這邊肇責比為4成9,對方機車2成1,違停車輛3成,請問這樣的認定是對的嗎?調解當下只說我是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就這樣肇責比就是這個結果,後續因為等待對方養傷,等到快半年,今年3月底她也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第一次調解,她委任代理人,代理人表示他當事人騎在路上被撞,應該沒有肇責,想申請鑑定,我方產險回覆,因案件已進入訴訟,無法申請鑑定,後續要看法院會不會幫我們送,對於肇責我也有意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平安喜樂俊 wrote:
108年10月中發生車禍,機車與機車碰撞,本人騎機車行經xx街與xx路x段xxx巷口發生車禍事故,時間在傍晚6:40分視線已昏暗,此路口無號誌燈,我騎的位置是xx街(地上無任何字),我這邊雙向單線,對方是從我的右側xx路xx段xx巷(有標註「慢」,消防通道)騎出來,因右側有一台汽車違停,造成視線不好,看到已經來不及,直接撞上去,對方女生,50多歲,左手骨折,開刀,我很納悶,警方事故分析表上,我這邊是寫「未依規定讓車」,而對方是寫「未注意車前狀態」,後續有補違停車資料給警方,就在調解時,如何認定我這邊肇責比為4成9,對方機車2成1,違停車輛3成,請問這樣的認定是對的嗎?調解當下只說我是左方車要禮讓右方車,就這樣肇責比就是這個結果,後續因為等待對方養傷,等到快半年,今年3月底她也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第一次調解,她委任代理人,代理人表示他當事人騎在路上被撞,應該沒有肇責,想申請鑑定,我方產險回覆,因案件已進入訴訟,無法申請鑑定,後續要看法院會不會幫我們送,對於肇責我也有意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把事發地點PO出來 才有辦法幫你(可以私訊給我)
看看左讓右這個判定有無問題
假設無問題 你主因 對方次因 違停次因 肇責比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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