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騎腳踏車與汽車發生事故, 汽車從巷口出來, 腳踏車閃避不及, 有煞住腳踏車,但人從引擎蓋飛過去, 造成對方引擎蓋凹下去, 對方堅持要換新引擎蓋,費用由騎士支付, 請問騎士該付幾成費用, 已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會出席通知, 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 圖三為汽車出來的巷口
dumerrx8 wrote:朋友老實人想說沒有大礙沒有就醫驗傷 車禍驗傷不是基本嗎?難怪人家說好人總是死的特別快叫他趕緊去驗傷,哪怕是一點點擦傷也去驗就責任來說你朋友是主幹道,路權較大汽車責任大於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