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民事調解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請教民事調解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之前有跟大家分享人生第一次跟小孩在騎樓被騎汽車撞到的事情。

因為一個人要照顧小孩,又要處理工作,還要跑醫院,精疲力盡,而且加上沒有經驗,沒有去看精神科,也沒有請律師,對方保險公司說,要看到法院判決才賠償,肇事方說上法院他亦不一定會輸,所以直接提告傷害,簡易庭判決是二份,,各判拘役50日,易科罰金每天1000。在這個判決過程中,對方沒有提和解撤訴。我也不知道要提刑事附帶民事。結果等到判決結果下了,才再分二個案子,去法院提民事賠償訴狀。

法院先寄調解庭通知,在第一次調解庭中,調解員叫我們自己調解,肇事方來了7-8個人加上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保險公司人員一上來就開罵,說提出25萬是獅子大開口,然後說沒有寄繕本給他,違法法律程序,然後說不懂不會請律師,律師費6萬塊。後來沒調解就延後調解了。

我後來打電話問法院和律師,律師說調解庭不需要寄繕本給對方,民事庭前才需要寄繕本。可是對方理賠人員講了一串法律條文用於說什麼繕本需要先寄給他才能決定要不要調解。我有幾個問題跟大家請教,
1、請問有人在調解庭寄過繕本嗎?
2、請問調解庭主要是談價格嗎?還是核對單據?
3、如果調解不成,等到了民事庭,法官是否只會判賠有單據的部分?除了門診醫療費用單據+計程車費+置換人工貼皮費用外,其他單據我幾乎都沒有保留。
4、衣服破損,後續醫療費用估算,這些沒有單據的,是否對方都不會賠償?
5、關於精神損失費用,保險公司說擦挫傷只賠2-3萬。請問大家是這樣估算還是根據個人財力估算?
6、我兒子受傷的部分目前還沒有恢復原來對的樣子,請問這個如果現在去醫美中心,現在已經過了快1年了,醫美的估價可以作為證據嗎?哪些醫美診所可以開估價費用單?

感恩。
2020-05-06 9:59 發佈
wendy2015 wrote:
之前有跟大家分享人生(恕刪)


1、請問有人在調解庭寄過繕本嗎?

調解不用寄繕本,只有開庭過程中的書狀交換才需要繕本,例如起訴狀、補充理由狀、答辯狀、準備狀等。交換書狀的目的主要是法院言詞辯論前需要給對方妳的攻防方法,給對方準備。調解不等於開庭,比較像是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的機制,所以調解沒必要給繕本,理賠員只是看準了妳不熟悉訴訟程序,用這些話來唬妳的,主要的目的是想看妳要怎樣跟他要錢,他們好來準備反駁的方法。

2、請問調解庭主要是談價格嗎?還是核對單據?

妳算一個妳可以接受的金額給對方,沒有單據也可以算進去,會不會賠又是另外一回事。原則上建議都要拿單據,因為妳至少要可以說服負責調解的人吧!調解就是自己心裡面抓一個可以接受的金額底線,然後往上加給對方砍,單據只是用來證明自己有權提出這個要求,但沒有也不代表不能要,但妳很難說服調解委員幫妳爭取。如果要的太誇張,也會因此被認為是獅子大開口,民事庭法官知道,印象也不太好,對妳的判決會有影響。

3、如果調解不成,等到了民事庭,法官是否只會判賠有單據的部分?除了門診醫療費用單據+計程車費+置換人工貼皮費用外,其他單據我幾乎都沒有保留。

法官只會判給你有單據的部分,沒單據的法官不會判給妳,除了精神賠償外,妳必須要證明妳的損失是真的。不能空口說白話。

4、衣服破損,後續醫療費用估算,這些沒有單據的,是否對方都不會賠償?

如我上述所說,妳必須要提出證明。衣服破損,妳必須提供當初購買的單據證明費用,後續醫療,妳必須提供醫生診斷書證明有這個必要,金額是怎樣算的。沒證明,妳說服不了法官,法官不會判給妳。

5、關於精神損失費用,保險公司說擦挫傷只賠2-3萬。請問大家是這樣估算還是根據個人財力估算?

保險公司說的通常是依據傷勢及法院過往判決去估算的,跟個人財力無關。你可以隨便開,但是擦挫傷很少高於5萬的,開太高法官會把妳通通砍光光。如果站在法官角度想,別人一個擦挫傷跟妳要50萬,妳會賠嗎?不是說妳覺得很痛苦就可以要很多,要連旁人也覺得很痛苦才有說服力。當然,妳也可以拿對方態度不佳來做文章,多少可以多爭取一點。

6、我兒子受傷的部分目前還沒有恢復原來對的樣子,請問這個如果現在去醫美中心,現在已經過了快1年了,醫美的估價可以作為證據嗎?哪些醫美診所可以開估價費用單?

必須要證明有醫美的必要性,對方到時候也肯定會爭執沒有醫美的必要性。妳必須提出醫生的診斷證明,證明有這個必要,這個費用才會被法院承認。妳也可以寫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法官發函去問或當庭提出聲請,不是妳認為有必要就是有必要,必須要有醫生幫妳證明是需要的。

總之,上法庭談一切以證據為主。調解不見得要看到證據,大家高興就好。

還有切記一點,民事庭法官不會主動幫妳調查證據,妳如果有什麼證據需要法官幫妳調的要自己寫狀去向法官聲請,不然很可能因為沒證據而判不賠。
萬惡黑貓 wrote:
調解不用寄繕本,只有(恕刪)

感謝大大這麼詳細的解釋,請問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調解庭說要寄繕本給他才考慮調解,意思是不是等法院判決?我應該如何回答,謝謝
wendy2015 wrote:
感謝大大這麼詳細的解(恕刪)

不代表是對方等判決,他只是要看妳要用什麼方法來跟他們要錢,他們好準備打槍妳的理由。如果對方不來調解就等於調解失敗,會直接轉民事庭審理,理賠員那番說詞,只是看準妳不懂訴訟程序要虎妳。

妳可以跟對方說:
調解沒有規定必須附繕本給你們,只有正式的訴訟程序才需要寄送繕本給你們,如果你們不來調解,就算調解失敗。我在庭上會跟法官說你們根本沒有和解的誠意,請法官在精神賠償的部分多判一點!!你們自己看著辦。
而且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 409 條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之罰鍰;其有代理人到場而本人無正當理由不從前條之命者亦同。
萬惡黑貓 wrote:
不代表是對方等判決,(恕刪)

非常感謝大大,您的回復仿佛黑暗中的光,帶給無助的我一些盼望,真的第一次遇到車禍也不懂程序,可是因為保險員說沒有看到單據無法決定要不要接受調解,叫我找法官判判,結果那天等到法官下來,法官也讓我寄繕本,繕本除了單據還有一些個人財產類證明,暫時還不想寄給對方,不知道我應該怎麼說?
還有調解時候調解員是跟理賠員熟悉的,直接說叫我們自己去講,每一項內容理賠員都說很多打槍理由,我不知如何回答。

再次感恩。
wendy2015 wrote:
非常感謝大大,您的回(恕刪)


可是因為保險員說沒有看到單據無法決定要不要接受調解,叫我找法官判判,結果那天等到法官下來,法官也讓我寄繕本,繕本除了單據還有一些個人財產類證明,暫時還不想寄給對方,不知道我應該怎麼說?

原來是要單據的繕本喔。這個部分對方確實是可以請妳提供的,就像我前面說的,妳要跟對方要錢,妳必須要證明妳的損失。保險公司那邊也必須要有這些東西才可以算錢。我覺得妳的繕本是可以寄給對方的,因為到時候上法庭,對方可以申請閱卷,妳的財力證明依然可以被影印的,妳調解先提跟開庭提出其實結果都一樣,會到對方手上,所以單據對方要就給他們吧。當然妳也有權不給,並說出妳的顧慮,妳可以跟他們說要看單據請他們調解時來看,但妳不願意寄出。對方基本上不能強迫妳。只是最後可能就是對方不來直接訴訟吧。


還有調解時候調解員是跟理賠員熟悉的,直接說叫我們自己去講,每一項內容理賠員都說很多打槍理由,我不知如何回答。

理賠員多數打槍的理由應該就是針對妳提不出單據的部分,就如我前面所說,妳提不出單據的部分要保險公司買單機率很低,法官也很難買單。我覺得如果金額談不攏就不用浪費時間了,直接走訴訟吧,也不用想怎樣回答,因為妳怎樣說對方都是有理由的。

我先跟妳說,妳要記住理賠員打槍妳的理由,開庭時妳要針對這些理由去補足妳的證據,法官才可能判給妳。例如對方質疑妳的衣服毀損沒單據,妳就要弄單據出來。對方質疑妳衣服不見得是這場車禍造成的,妳就要證明當天是穿這件衣服及衣服的毀損狀況。其他我就不列舉了,妳要在開庭前盡量知道他們打槍的理由。

我這陣子也在跟肇事者的理賠員談理賠,但對方的理賠員都不願意提供打槍的理由及計算的方式,就是怕我得知後找到證據或反駁的理由。所以建議妳在談判的時候,盡量收集這些資訊。

通常對方開庭前也會有答辯狀,妳要仔細看答辯狀的內容,針對對方提出證據不足的地方去補證據,這樣才會贏。證據不是只有開庭前提出,也可以後補,總之,證據越充足,才可能拿到越多賠償。
萬惡黑貓 wrote:
原來是要單據的繕本喔(恕刪)

您的邏輯思維很清晰,感謝您指點,謝謝
wendy2015 wrote:
之前有跟大家分享人生...(恕刪)

你說的应该是开庭前的調解吧!一般简易民事庭都會要求先調解,調解不成才开庭!而兩方的訴狀,答辯書也应之前就交予書記官了才对,如同上楼的專家所言,訴狀,单据各項証據完備让对方挑不到毛病,調解委員也認同,說不定不用开庭,对方就同意調解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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