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很平常的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車道跨了四分之三以上,要是完全跨越車道就加碼變成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車主的留言最好笑,記憶卡要換成250G,還要每天備份,他大概天真的以為每天備份很簡單,有做這種事的人就知道,守規矩乖乖開車比搞甚麼記憶卡轉檔在電腦硬碟容易多了,01上最不缺的就是被檢舉後要甚麼備份的啦、也要來檢舉的啦、或是要反檢舉的啦,就沒看過哪一個做出成績來。我說過很多次了,連記憶卡裝在哪裡都不知道的人就不要幻想每天備份了,繼續違規收罰單才是違規人的宿命。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去南投檢舉的, 哈哈怎麼還是手寫罰單?新北與北市都是結合檢舉網頁資訊,電腦化開單,手寫很酸耶,哈哈。 併大早安,雖然您上次和網友賭輸了,要禁言到110年2月1日但大老遠到南投還是樂意付出行動改變用路環境真是辛苦你了,給你個讚不過cc哥貼影片說是他本人檢舉的耶,還是你們是同一個人或同一個屋簷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並沒有賭輸喔,因為那張罰單有用小畫家改過,不是原本的罰單,這種改過的影像,不能檢舉也對我無用啦。 併大可能忙碌忘記了當時的回文了而且他沒有改罰單啦,他只是把資料擋住而已我猜那棟樓的樓主應該是不會為了600塊吃一條偽造文書況且他已經繳了也只是詢問停車的時間不過我還是直接幫您複製過來好了怕您不清楚前因後果我把這棟樓也搬過來好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99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