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可以檢舉這台老LEXUS什麼違規? 逼車or不讓直行車先行or連續變換車道?可以檢舉多個違規;還是只能檢舉一項? 當下有點被嚇到,居然有車這樣開的,硬擠到要煞車讓他變換車道,他都差點撞到前面的Volvo了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阿華5334 wrote:請問各位大大可以檢舉(恕刪) 檢舉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影片27~30秒處,那台垃圾車道還沒換完方向燈就沒了~檢舉的時候,記得要求承辦人參考《道交安全規則109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燈:一、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三、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至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飛魚王子 wrote:亂鳴喇叭!這應該可以(恕刪) 大大有看到路口前的標線嗎?Lexus走的是右轉專用的車道喔,Lexus是走右轉專用車道過路口,再硬切兩個車道上匝道的!看看Google實景圖,我一直都是走在藍線上的第三車道,Lexus則是在右轉的第四車道硬切到第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