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意見,現在進行調解
s69222 wrote:
請問雙方都是行駛機車
A車為家人,B車為對方
B機車前方撞擊上,家人機車後方偏左的地方,車牌有撞歪一些
B機車留有長長煞車痕,但警方好像完全不在意這證據
更新(剛問警察,警察說那不是煞車痕,也可能是輪胎痕,而且無法證明是此車禍的 )
問過別的警察說煞車痕,也沒辦法判別對方有沒有超速
別的警察看圖就判定,是我家人沒注意後方來車才車禍
家人的肇責約在7或6
但我量了煞車痕至少有十公尺以上
對方當好像都是行駛於內線
家人昏迷中無法做筆錄
對方也還沒做筆錄(?)
不知怎的麽的申請的圖2張
原來是我太早請了
事故當時沒有影片沒有行車記錄器,我都問過了
有目擊者說看到我家人已經快騎到安全島,但被對方騎很的快撞出來
但目擊者說不要做證,警察也說用看的速度不準
A車從外線直接左轉而未注意內線後車?
真是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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