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2mx5miata wrote:這種檢舉行為蠻符合自己的名字的恕刪) 在我開的這個主題和"檢舉"相關的討論串下面您說做這樣的檢舉行為 就符合我的名字garbage(我英文不好啦... 查了一下字典 發現有 垃圾、廢物這樣的意思呢) 我已經截圖您這麼親切的留言囉!^ ^ 像不像我的ID 我是不知道啦...但我知道的是 恩... 可以向您問問 您是打算道歉呢 還是我要去派出所報案呢?
jerry9933 wrote:你的暱稱不是你自己取(恕刪) 難道...您認為 一般來講 你今天在外面認識聽到一個人的名字 (不只我 包含其他人的真實姓名) 我是說一般來講1. 可以取笑別人的名字?2. 如別人的名字剛好有不好的東西或負面的意思 或是 特殊諧音 即可利用來貶低及比喻他人或是他人之行為? ^ ^您可能沒有看過網路上罵人被告的新聞喔*以上為問句 我並沒有說你認為這樣子 我是說 你這樣認為"嗎"?
aztt wrote:可以指點一下反光貼紙(恕刪) 圖片中即可看到F在不同光線下會變成幾乎看不到實際上 他每個字都貼 只是我截圖的那張剛好只有F不清楚就是光照到的話就會每個字都變淺灰色的這樣~ 不管使用的是什麼樣的產品是不是反光貼紙 反正結論就是車牌不易辨識囉!如果只是車牌髒或老舊 不應該受到光源角度的影響 那時候是因為我剛好跟在他後面要右轉 "低速行進間" 所以拍到 如果那是有點距離 或是高速行駛中 絕對是拍不到阿 說到右轉 剛好也送了他一張 右轉未使用方向燈 (我檢舉時是用影片檔檢舉的 不會像這樣照片 可能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