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關於平面道路超速取締的法規問題

平面道路被測速法規規定在此規範下。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
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
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
亦同。
修法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舊法規 2009可以查到的規範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一百公尺,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三百公尺前,明顯標示之。
 
可以查到近期新聞。兩個為同一個報導,只是媒體不同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02854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27/1453461.htm
 


我想問的是......
一般道路上。
前有測速照相告示標語--------超速車輛-----------警方測速點
距離: 0---------------------------150------------------300
上面這樣應該是合法的
 
測超速儀器超過300公尺以上就應該是非法了吧
加上常常躲在柱子跟角落。
 
其實,我想表達的是儀器會需要測距的距離。
所以法規這樣規定,基本上正面要拍到是很難的
因為儀器本身就會是打遠砲型的工具了,基本上需要100尺以上的距離
所以看到警示牌的時候,300公尺內就有警察了。
最近的距離站點為距離告示牌100公尺。如果儀器測距是150公尺。
那麼車子會在警示牌前就拍到了。
感覺,法規這樣設定基本上,警察是很難取締。
但是,好像很多人看到也是直接就去繳了吧。
 
ps.上述為討論法規,並不鼓勵超速違規等行為。
2020-04-09 14:19 發佈
法律規定要先設置警告指示牌
後面警方才能進行違規取締
駕駛開車已經看到斗大的警告指示牌
還是要超速開車
那該怪誰?
雞肋的法規!
為了安全,縮小道路寬度,路邊少畫紅線,多畫停車格,車速自然慢下來.
未看先猜
魔人會說:
不超速,還會擔心被拍嗎
乖乖開車很難嗎?
按照速限開車很簡單吧?
遵守交通法規不難吧?
開車騎車還要算幾公尺不累嗎?
seattlelovewho wrote:
未看先猜魔人會說:不(恕刪)




另外:要申訴也要有完整行車紀錄器影片,證明取締點300公尺內都沒有立牌
網路曾看過有人因此申訴成功
ares59 wrote:
平面道路被測速法規規(恕刪)

就跟測速器一樣,還是會被拍照
短時間開車還好,長時間就會麻痹
像開省道,測速器一直叫,眼睛一直開看著旁邊拍照的牌子
經過一個又一個,面對速度上限集中老早就麻痹了
雖然警察會躲起來,警察要是不開警示燈,只是一般停在路邊
路邊一大堆車,看久也會疏忽啊
更不用說有些告示牌是假的
ares59 wrote:
平面道路被測速法規規...(恕刪)

首先,儀器的測速距離是可以調整的,就像相機的焦距一樣,可以調整對焦的距離,所以在一般道路大概都設定在50公尺左右,高速公路才會拉大到百公尺以上。

再來,為何你會認為警察測速時的相對位置只能是"告示牌-超速車-警察"?也可以是"告示牌-警察-超速車"的相對關係呀,只要警察會躲,基本上一般道路100~300這個距離就夠他們搞了,更何況還能利用彎路、建築物後方等視覺的死角,讓你防不勝防
告示牌也有移動式的,有抓超速時才會放置,

警察放置時會拍照 以茲證明。
抓超速還要立告示牌這法規真的很瞎,不過再瞎也是法,要猜哪一面牌子是真的哪一面是假的也很累,我認為平面道路應該每300公尺,高、快速公路每1000公尺就立一面告示牌,警察愛在哪抓超速就在哪抓,一勞永逸解決適法性的問題。
這個又更好玩了??
抗告內容是拍照位置超過告示牌300公尺。 但是不知道那時候法條有沒有更動過。


新聞連結在下面。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93866
日期為 2018/1
一名施姓男子騎大型重機,在桃園限速50公里市區道路飆速110公里,被測速相機拍照開罰,他不服提告;測速告示牌跟照相機距離280公尺,但拍照地點離相機31公尺,超過交通部「告示牌跟違規地點300公尺的距離」規定,新北地院法官也認為不符正當程序,判決男子勝訴撤銷罰單

上上貼的新聞內容為
徐聲明異議請求撤銷罰單,指當時員警取締測速時,距離警告牌超過300公尺,違反法定要「明顯標示」的距離。
交通局答覆徐被拍到超速的位置,距離警告牌204公尺,仍有超速違規事實;但法官認為,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逕行舉發,「採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明顯標示」,縱然徐姓男子有超速事實,但警方的程序違法,撤銷罰單改為免罰。 2019/5/26

如果法條是沒有修改的情況下,看起來規定會隨著變化的。?。。??

再次聲明:上述為討論法規,並不鼓勵超速違規等行為。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