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可以停機車的標誌!
但是標示不明顯 哪邊是人行道。
我只看到柏油路。並無人行道磚 且鄰近右邊的機車停車位不到1.3公尺。會讓人混淆一整個地方都是收費停機車的。
於是我被開了一張單— 也繳費了。
但是我還是去監理單位申請申覆
主張人行道標示不明。
會讓很多人因為標示不明被開單。
不然就都不要停!!
不要設機車停車位。!!!
如果要給停
這種模糊的地方
能有明確的標示。
至少有個綠色人行道標示。
最後 公務員回覆 要我自己向市政府提告。
我看了一下 因為機車戶籍在台北市。
所以要向台北市政府申請申覆。很妙吧
明明是在台中市發生 要我去找台北市政府。


地上的黑影是之前模糊的白線。
那邊的線之前很模糊。
因為有去反應後來有重劃一些線了。!!

補上google map 模糊劃線地圖
真心覺得左邊一整排不是想要違規的。
你不知道警察是開一整排。每天都在開。
如果把這點整頓好。去哪裡找這種爽缺開單點。 (被開的都以為這是繳費停車)
一次也才20結果變600。


補上人行道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