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niekuo wrote:他自己技術不好吧非要超速才可以超車,哪有這種道理(恕刪) 不是技術不好,是目中無人,自我膨脹硬凹內側只能有超車道功能,完全無視這條: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後車比前車快,後車用超速的速度如140以上,要超越開上限的前車,前車就一定要『閃開』禮讓,不然就被幹礁是龜車如果這被罰的車主是上面這種人,超速被罰還在五四三,還真是被瞧不起~
henry999 wrote:只要後車比前車快,後車用超速的速度如140以上,要超越開上限的前車,前車就一定要『閃開』禮讓,不然就被幹礁是龜車(恕刪) 他們最愛說的是 : 你的是快樂表,反正讓就對了,超速是警察認定的那我也可以說是不是快樂表也是警察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