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事故車損賠償

請問,1/4我與人發生擦撞。我人車無事,對方倒地受輕傷。警方做完筆錄後我請她向我的強制險請理賠,車損當時未談(看起來不嚴重)。
最近我再與對方聯絡,詢問車損狀況。結果她這兩天把車送修,並且報價14410元。
請教各位,事隔近兩個月的維修算到我頭上合理嗎?
2020-03-01 18:12 發佈
duadu54 wrote:
請問,1/4我與人發...(恕刪)


對方有受傷(不管輕重)建議你半年後再去找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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