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感謝幫我找到一些問題點]路口起步直行卻被開了一張紅燈右轉](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002/mobile01-c9cb26cdfdd4bc698dfc625b3851711a.jpg)
先問大家如果走紅色路線,應該正常都是等前面綠燈,
確認左邊沒有車右轉,然後就直行了吧?
前陣子小弟工作的店門口在水溝蓋施工,導致外送進出必須從人行道進出
那天我一如往常的在路口等了綠燈,確認左邊沒車右轉就往前騎了
騎沒多久,公車靠站準備超車看後照鏡才看到一個警察示意要我靠邊
心想糗,騎人行道被看到了
(那警察也沒鳴笛什麼的…很怪的攔查…)
結果那警察卻說是我紅燈右轉
聽到我真的覺得wtf你是認真的嗎?
當下我有跟他反應我是從路口直行,怎麼變紅燈右轉
警察就開始硬拗你那樣算是從XX街出來
後來我也趕著送單不想跟他囉嗦,也怕多吵變妨礙公務浪費時間更吃虧就把罰單簽了了事
當天就投書1999罰單有問題
昨天收到回覆
四、有關曾君陳述於OO路單號側起步直行,因上班門口在
施工故必須從人行道進出,在路口有確認OO路為綠燈
卻遭舉發紅燈右轉一節,經檢視現場監視器佐證畫面
曾君駕駛旨揭車輛於OO路2段人行道上駛入XX街口 <==駛入!?
並於XX街行向號誌顯示紅燈時仍逕予續行往OO路2
段西向東方向行駛,過程經本分局員警親眼目睹,經當
場攔停查證身分證字號核對與本人無誤後,現場填記通
知單並交付曾君簽收且無異議,舉發過程均有錄影(音 <==無異議?
)資料可稽,本案違規屬實,建請貴處依法裁處,並檢
附路口監視器畫面及員警舉發畫面截圖各1份供參。
以下內文附的法條
另交通部82年4
月22日交路(82) 字第009811號函釋,車輛面對圓形紅
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
及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
行為;法有明文。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以警察的想法我該怎麼騎車
他給的法條闖紅燈認定基準是面對的燈號
那我面對的是OO路的綠燈,怎麼變成XX街的紅燈
莫非我應該在XX街綠燈時直行嗎?
那我不就變成OO路直行闖紅燈
還是我應該在OO路綠燈時過去XX街,等XX街綠燈在右轉OO路
不對啊!這樣我變成越線違規停車,直行卻要用待轉的方式?
以上我真的覺得很阿雜
今天開我罰單,合理是事實我都接受
但這種硬塞的罪名闖紅燈我真的不能接受
----以下分隔線----
看完回文多了一些想法,這似乎關於對路的認知
(我不否認這是我的無知)
警方的認知斑馬線屬於XX街,但我不這麼認為(以執法者為準)
我以行人的角度去綠燈直行,但警方不這麼認為(我的確不是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