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路口 跟 稍微往西一點(內湖路同樣東向, 左轉來來豆漿店)的路口
都是眾駕駛直接判斷 不須左轉燈亮 即及時左轉的路口


今午死了一個機車騎士
而我中午前經過返回大直時 事件還沒發生;
看到新聞後 我不僅想到
先前那位古不開先生
幾次駁回我在這些路口以 後鏡頭 檢舉路口前先走內側車道然後跨越雙白線(見上圖)直接直行東西向的檢舉;
古不開還有一次回覆我: "(該違規)沒影響"...
今天這位mini駕駛違規時當然也是想: "左轉指示燈沒亮沒影響 - 我機敏一點 - 對向就算有來車應該也會做防禦駕駛的準備 - 好讓我先過"
對吧 都是They/He/She的錯 !?
By the way...那些習慣在來來豆漿店巷內(內湖路一段91巷)紅線處跟人行道上違停的垃圾們,
您等著!!!
卡位看後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