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2019年10月將家中老車過戶到自己名下,預計今年想要購車,順便用老車舊換新補助5萬元,根據規則需要老車持有一年才有補助資格,另外一條領規則寫報廢當天開始計算前後六個月完成購車並領牌;請問小弟是否可以在今年10月將老車報廢(完成持有一年之條件),在往前推算六個月,四月份購車(完成報廢當天起計算前六個月內購新車),這樣去申請補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