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一點小擦撞 因為過路口時,我慢下來,而對方轉了一個很大幅度的彎(對方也是機車) 擦撞點差不多在斑馬線的中間 對方說,這個路口是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 我反駁說,轉彎車本來就應該要禮讓對向直行車 交通法規上是誰對呢?
cowbeo2020 wrote:發生一點小擦撞因為過(恕刪) 如果你要直行的話轉彎車是要讓直行車沒錯至於不須要兩段轉的路口兩段轉有沒有違規這點要看路口的標線是怎麼畫的簡單說的話沒有兩段轉的標誌,但是有待轉區->可以待轉也可以直接左轉沒有兩段轉的標誌,沒有待轉區->不可以待轉
bradia wrote:其實,私心以為,任何...(恕刪) 就是有你這種想法的人,才會看到一堆從最右側直接左轉,根本是不要命了。左轉靠左,右轉靠右才是最正確的方法,如果要任何路口都進行兩段式左轉,那也請找一定有紅綠燈的,不要閃黃紅燈或無紅綠燈的也跑去兩段式,不然早晚會被自己以為很安全的兩段式左轉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