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問題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2/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本人受傷,對方沒有
有去急診開 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對方有把車移前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 有 保第三責任險, 有 聯絡保險公司
我 有 保強制險 , 沒有 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我方 騎乘機車 在 縣道 慢車道 直行 被
對方 開小客車 從 鄉間小路 追撞,
我方被追撞前,有看到對方停下等待,我方有減速
看對方無反應在通行,
但對方突然衝出造成我方閃避不及


六、問題:

初判表顯示 我方 未依規定減速 (閃黃燈)(有刮痕顯示在慢車道)
對方 未依規定讓車 (閃紅燈)

雙方都沒有行車紀錄器

我方費用單據
機車維修 25000
醫療費 930
牽車 500

機車有叫保險確認後才修,
後來 覺得維修後問題也多,
直接買新車 50000


我方傷勢
右側大腿及左膝蓋擦傷瘀青
左側腹腰肌肉拉傷
不宜久站一個月
當天勉強上班,一個多月行動困難不能碰水,晚上睡覺不能翻覆,有失眠現象
工作時嚴重受影響



想請問幾個問題

1. 照理說我方應該沒責任,但被辦別 未依規定減速 ,這樣我也有責任嗎?
2. 要跟對方要求賠償多少才合理?
3. 要怎跟對方談判?
2020-02-19 23: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調解問題
百香空空 wrote: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恕刪)
1. 照理說我方應該沒責任,但被辦別 未依規定減速 ,這樣我也有責任嗎?
2. 要跟對方要求賠償多少才合理?
3. 要怎跟對方談判?


1.由初判表看 你也有責任
2.你要先考慮對方也可以求償喔 另外 你直接就買新車 不太有利 舊車只會有殘值了
3.妳沒保險 就只好自己跟對方保險談 談不攏就進法院談
百香空空 wrote:
一、車禍發生日期:2...(恕刪)


如果不服初判表就花3000元送車禍鑒定,但沒意外的話有肇事責任機率也很大,因為缺少行車記錄器整理你有減速。
通常你3他7

除非有路口監視器或行車紀錄證明你有減速

建議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附加民事賠償

讓檢察官免費幫你申請鑑定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有聯絡保險公司.....那你就有的談了~對方會說"我全責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百香空空 wrote:
雙方都沒有行車紀錄器...(恕刪)


口述的都不準
雙方只說對自己有利部分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eone2019 wrote:
口述的都不準雙方只說(恕刪)


當初對方撞到我時有跟我說
抱歉,剛好在看右方來車 所以沒看到我(左方直行)

當然,他之後怎跟警方做筆錄我就不知道了
我已經說過100次,

機車者受傷,當下有送醫院,有診斷書,四輪沒有傷,

就不用討論幾比幾,
就是四輪全賠,


不賠就是提告過失傷害,不和解四輪駕駛絕對判10天以上。

以我處理與調解的經驗,

有上肢骨折,十萬內,

身體(肋骨)骨折,一根8萬,

下肢骨折,20萬起跳,

你這案子沒有骨折,所以不會有精神賠償,
皮肉痛,摔車的痠痛,值3萬以內,再加修車費。

所以對方賠五萬算是最低底限。

5~8萬合理。(對方是閃紅燈+只有你受傷,絕對是四輪全賠)
妳跟我發生車禍的時間差沒多久呢
我跟妳一樣現在正在求償的階段
大家互相勉勵吧,希望可以順利把事情處理完畢。


1. 照理說我方應該沒責任,但被辦別 未依規定減速 ,這樣我也有責任嗎?

有沒有責任都以證據為主
從妳手上拿到的初判表可以知道對方肇責比較大
所以會是妳7他3

雖然妳自己覺得沒責任
但是不管是保險理賠、調解、上法院都是看證據
不是以妳的認知為主
除非妳提得出有力的證據推翻這個判定

目前比初判表更有利的證據就是車鑑會的鑑定意見書
如果對鑑定意見書不滿意還可以覆議
一般最多就到這邊了
在上去的成本太高就不考慮了

如果妳覺得責任不公平
妳就花錢去申請鑑定推翻初判
把妳認為有問題的地方跟鑑定委員反應
但記得一件事情,鑑定費用是不能求償的
你可以跟對方先詢問要不要一起分
但對方願不願意是對方的自由

當然妳提告以後也可以跟檢察官、法官要求鑑定,
可是准不准就看檢察官跟法官。
我覺得刑事庭的法官看已經有過失責任的狀況下,
既然證據明確,通常也不太會准告訴人這個要求就是了。
除非是被告提出,或是檢察官、法官認為有必要。

如果沒鑑定,那就是以這個責任下去談判,責任就沒啥可爭執的。

2.要跟對方要求賠償多少才合理?

有單據的部分可以全部算入賠償金額內
直接買新車這個部分,妳沒辦法請他賠
除非妳車子全毀,既然妳都修好了,不管妳覺得怎樣
保險也只會賠妳修車的費用
就算上法院,妳機車沒有全毀買車這個錢也不會賠給妳
而且修車費上法院不理想,材料會算折舊的。
到時候25000能拿到10000就不錯了
可能還會低於10000
就算是全毀,也不是用妳這台新車的價值去算
而是妳撞毀那台車的殘值去算

不能工作的薪水損失,必須要診斷證明書有寫上需休養多久才能要求
而且必須要有薪資證明,有的保險公司還會要求妳提出請假的證明
如果提不出薪資證明,最多只能用最低基本薪資去算

看護費,也是診斷證明書必須有列需要專人照護多久才能要求

就醫的交通費,必須要有計程車的單據
而且必須搭配去醫院看診的收據日期才能請求
當然也可以用估的,但採不採信要看保險公司
如果太誇張,也會被打槍的。

精神慰撫金
以妳的傷勢,喊10萬應該是極限了
通常要不到10萬
上法院能不能要到5萬都不好說
因為只有擦挫傷及拉傷,金額很難要很多
10萬讓對方砍已經是極限了,超過不可能
除非妳有其他更嚴重的傷勢,例如骨折、內臟破裂...等等
妳那些精神承受的痛苦最多只能拿來跟對方說妳要這些精神賠償的理由
但是不能拿來多要精神賠償,這個妳要先了解。
除非妳精神疾病造成失能、失智或精神錯亂等嚴重傷害,而且提得出診斷證明。

而且這些金額加起來還要扣除肇責比例
也就是求償總金額*70%

對方也可以跟妳要求賠償車損,所以妳可能還得再倒扣。
切記不要獅子大開口

3. 要怎跟對方談判?

先去調解吧,避免私下和解後有爭議
調解後的和解內容會經過法院核准
這個是有實質的執行力的
如果對方不履行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私下和解就還得跑法院才行
所以用調解的方式去處理。

至於談判方式
1.妳要先心平氣和,不管妳再生氣,都沒必要現場爆發,這對談判沒好處,而且失去冷靜可能講錯話
2.妳可以把妳這陣子受到的委屈及痛苦都跟調解委員述說,看看有沒有辦法把調解委員拉向妳這邊幫妳說話
3.如果對方態度不好,不要當場跟他吵,妳就聽他說,沒必要跟他辯。
4.妳進去調解前,妳必須自己先設定好自己的底線,也就是不管調解委員跟對方怎樣砍,都不能低過這條線,再去談,對方有保險公司的狀況下,可以不用考慮對方的經濟能力。
5.妳的賠償金額一定要拿得出證明(精神慰撫金除外),至少妳要能說服調解委員,不要只是手寫寫金額就拿給對方要對方賠,換做妳應該也不會賠吧?
6.盡量跟對方和解,因為打民事訴訟,妳的金額肯定會很少,對法院來說,妳這個就是小傷,會被法院砍很多錢的。但也沒必要太卑微,如果對方賠償的金額跟妳要求的落差太大,就去警局先提告,給他點壓力再來談。
7.如果真的走上提告過失傷害的部分,妳可以把易科罰金的金額當作籌碼加進去談,通常是10天~3個月左右,看妳的傷勢以及對方的態度自己拿捏。
8.最後最重要的,妳要把談判這件事情,當成是幫別人談判,這樣妳會比較可以冷靜分析應對。
9.妳可以帶人陪妳去調解,但是很容易衝動跟人家吵架的人(包含親屬),建議就算了,對調解沒幫助還容易弄僵。
10.妳必須考慮和解要不要包含強制責任險,但如果不包含,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酌減賠償金額,就看妳怎麼跟對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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