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
路邊停車的自小客,要開出來,未注意後方機車。
機車撞上,連人帶車噴至快車道。
我行駛於快車道,突然噴到我面前,煞車不及導致追撞,貨車左下巴受損。沒撞到人。
自小客有全險,非車主。
機車無全險且酒駕0.28。
我無全險,非車主
製作筆錄時,有先向機車駕駛提告(我是公共危險被害人)
與警察聊天時,皆認為自小客的肇責最大
2月10日發生而已,尚無初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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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能不能找自小客的保險業務員,討論理賠
2.修車期間,因用車需求而租貨車,能否索賠
3.我這段期間要蒐集什麼資料,或可以先做什麼動作
4.自小客,對於我有沒有責任。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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