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誤踩油門!她開車撞切(恕刪) 當事人沒投保超額所以也不曉得不過3000多萬也超過超額的額度了22歲去美國工作?20個月求償46萬?判賠36萬?美國工作比台灣22k還不如看起來像有門路可以拿到美國薪資證明如果去查出入境紀錄結果沒出過國那就好笑了
1.保險的意義正是為了彌補損失...但是投保人酒駕所造成的損失可以免責,除非另有約定.2.保險的責任轉嫁都是有額度限制的.3.當第三人責任險主約額度不足時超額保險才會生效.4.現階段一般民眾所能投保的超額險額度常見為1000萬元,而最高看廣告說有3000萬元的.因此...以常見的保額來說:第三人額度500萬+超額保險1000萬=1500萬,當事人的3433萬賠償金將能減免1500萬=承擔1933萬,如果當事人是投保某公司的超額3000萬元,那麼就全額理賠...老實說,為了確認資訊搜尋了一下才知道竟然有如此驚人的超額保單...除了風神等級幾乎都能賠得起.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誤踩油門!她開車撞切(恕刪) 大大是這版的常客,我就不獻醜了我記得上次看新聞,台灣保第三責任險的比例約七成換言之有三成沒保,超責的比例又更少了剛中午在看新聞才看到這則,肇事車車齡約20年沒保的機率又更低了超額一般人也才保額一千萬,換言之,就算有保了,保險理賠駕駛自己還要貼二千多萬,駕駛還是很慘
保險會賠,當然前提是有保錢會不會拿到又是另一個問題了至於金額高低是否合理,我想還是當事人決定吧畢竟22歲女的40%燒燙傷,復健之路痛苦漫長、手術會留下疤痕,我覺得這女的人生毀了一半了有哪個年輕的女孩願意為了3千多萬而使外表毀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