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真的是同一位車主,也不懂什麼是隱私視窗的話,應該看不到這篇文章。如果未來國道警察願意開單,或許我會被國道警察通知配合調查,屆時只好提供檔案較大,包含GPS資料的檔案,以證明我不具備變造證據的能力。
為什麼告發這台車呢? 因為北上頭份到新竹系統路段的路肩,是僅限往出口方向使用,所以高公局有【很大的標示】說明,自這個標示以後的路段,不能變換車道。

在過約2分鐘後,主角出現了。

前方行駛路肩的車輛,剛好就是某人痛恨的 Wish ,雖然以速限100公里往前行進,但主角開始規矩的打方向燈變換車道,配合性能超好的凱燕,像表演繞錐般的來到中線車道。

前面又有其他性能太差,沒錢只能開國產車的庶民,所以當然要再度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回到可以展現凱燕加速力道的路肩,繼續前行..

真心覺得全程使用方向燈很好,但是行駛路肩可是有很多規範,建議大家上路去高公局網站研究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