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建議樓主你就減速讓對方先進入你的車道,不需要去爭搶站在對方的立場來看,他有必須要切換車道的壓力,因為他的車道再往前就要沒了。開車上路也需要同理心阿s9450064615 wrote:這有辦法檢舉嗎?檢舉(恕刪)
鐵馬豬 wrote:這種情況,建議樓主你就減速讓對方先進入你的車道,不需要去爭搶站在對方的立場來看,他有必須要切換車道的壓力,因為他的車道再往前就要沒了。開車上路也需要同理心阿 油門鬆一下讓主線的樓主先過不就好了?連續兩次 分明是故意的還同理心勒...PS:23秒切入外線後才補打方向燈 看來也會害怕被樓主檢舉
吳弁 wrote:好奇一問, 我開車經...(恕刪) 在車道合併之前就要調整車速跟合併車道車量的相對位置,原則上一左一右,再者,別人的車頭如果在前,就不要刻意去擠,對方會不會讓,看動態可以大約推測出,不讓,就鬆個油門切他後面就好…
影片剪輯到第23秒方向燈還沒亮起的前一刻就好,檢舉他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第2項第2款: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就算他後面有補閃一次方向燈也是違規,不過警察通常沒肩膀,有閃一下方向燈就不敢開單,所以剪到第23秒方向燈還沒亮起的前一刻就好。
s9450064615 wrote:這有辦法檢舉嗎?檢舉(恕刪) 1:你可以鬆油門讓他先過2:他可以鬆油門等你過在切進去結論:2個都有問題,都要爭到底,好運沒事就沒事運氣不好就互A車禍然後那條匣道就塞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