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違規者他還把我黑名單,笑死人了AGN-4188 交通隊認證,不打方向燈的違規大爺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005639&p=1#76207739
疑?是出沒文山區的檢舉魔人耶!!說別人俗仔...你做的行為也差不多吧..有種你就下車去跟這些違規的人說話阿....只會在車上檢舉...然後在網路對著這些違規的人說話.....到底誰才是俗仔....別人吃麵你在這喊甚麼燒??回去你的車上吧...乖....
跟違規人根本不用說話.案件提交上去.收到紅包就是給違規人一種溝通方式反到是違規魔人只會上來靠X靠X.就那只不過怎樣而已的心態.不然就犯錯只會檢討別人從不問問自己這些年來看太多了PS.那傢伙也給我黑名單..一個當天創帳號的人 會很在乎你嘛?
dylan_fjshih wrote:有俗仔開始改標題; (恕刪) 明明自己違規不守法 , 被人檢舉開罰 1200 不待在家好好反省 ,卻跑來01扮演受害者 ,講得自己多委曲似的禮義廉恥 ,真的只在課本裡才有喔PS:我被列入黑名單了
J.Fla wrote: 跟違規人根本不用說話.案件提交上去.收到紅包就是給違規人一種溝通方式 是嗎?如果違規的是開贓車或是欠稅不繳罰單的人不知道你是能溝通什麼?而且啊對於真的有錢的人來說這麼一點罰金根本不痛不癢
蕭先生做了一件好事。依據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Q&A上律師留言資料,蕭先生可對於【整串樓】都堅稱蕭先生以及其他因提供警方違規事證的人為【檢舉魔人】的樓主,已經【有機會】提出刑法毀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之告訴了。因為樓主表達【並未違規】,所以如果臺北市警局處理申訴案件,該案件再被法院裁定要退回罰單,樓主才能因為【證明其為真實】為由躲掉刑事案件了。最後讓大家參考台中市警察局已舉發案件,典型的Y字型路口,該車主貢獻兩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