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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D 蕭泓齊 運匠: 您要的檔案在這喔...

2020-01-19 11: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檔案 2882

卡位看戲
疑?是出沒文山區的檢舉魔人耶!!
說別人俗仔...你做的行為也差不多吧..有種你就下車去跟這些違規的人說話阿....
只會在車上檢舉...然後在網路對著這些違規的人說話.....到底誰才是俗仔....
別人吃麵你在這喊甚麼燒??回去你的車上吧...乖....
跟違規人根本不用說話.案件提交上去.收到紅包就是給違規人一種溝通方式

反到是違規魔人只會上來靠X靠X.就那只不過怎樣而已的心態.

不然就犯錯只會檢討別人從不問問自己

這些年來看太多了

PS.那傢伙也給我黑名單..一個當天創帳號的人 會很在乎你嘛?
dylan_fjshih wrote:
有俗仔開始改標題; (恕刪)

明明自己違規不守法 , 被人檢舉開罰 1200
不待在家好好反省 ,卻跑來01扮演受害者 ,講得自己多委曲似的
禮義廉恥 ,真的只在課本裡才有喔

PS:我被列入黑名單了
謝謝樓主發文!

咦?原來這麼多人都被黑了。
我只寫了一點點正面的東西,也能被黑。
有趣!有趣!
我也被檢舉過,被抓到就認罰阿,我現在除了超速其他都很乖了……
J.Fla wrote: 跟違規人根本不用說話.案件提交上去.收到紅包就是給違規人一種溝通方式

是嗎?
如果違規的是開贓車
或是欠稅不繳罰單的人
不知道你是能溝通什麼?
而且啊
對於真的有錢的人來說
這麼一點罰金根本不痛不癢
蕭先生做了一件好事。依據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Q&A上律師留言資料,蕭先生可對於【整串樓】都堅稱蕭先生以及其他因提供警方違規事證的人為【檢舉魔人】的樓主,已經【有機會】提出刑法毀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之告訴了。

因為樓主表達【並未違規】,所以如果臺北市警局處理申訴案件,該案件再被法院裁定要退回罰單,樓主才能因為【證明其為真實】為由躲掉刑事案件了。







最後讓大家參考台中市警察局已舉發案件,典型的Y字型路口,該車主貢獻兩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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