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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人安全,看見台灣人開車的野蠻心態

關於行人安全,看見台灣人開車的野蠻心態
關於行人安全,看見台灣人開車的野蠻心態


你是沒看見行人

還是野蠻的心態不禮讓行人⋯

如果因為A柱死角就不會開車,那大概也不適合上路開車了!
2020-01-17 11:44 發佈
t0015263 wrote:




你是沒看見行...(恕刪)

不用上限到台灣人 平常多得是禮讓行人的車 怎麼不拿出來講

而且...也許他就剛好看到仇人啊
Rexmax wrote:
不用上限到台灣人 平(恕刪)


其實你可以做個實驗

找一天去各大路口過馬路看看,只有你一個人在走斑馬線,看看有幾台車會讓你先走

你就會看見什麼叫寶島台灣了
t0015263 wrote:




你是沒看見行...(恕刪)

鬼島日常

t0015263 wrote:
你是沒看見行人還是野...(恕刪)

很多地方我連走路都要走到馬路上了
還管什麼斑馬線...
政府先把行人走的空間弄出來吧
不過以大都市來說
會禮讓行人的還是居多
這些都是外國人對台灣人的偏見,沒聽過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一定是你們沒看到車子,自己硬要闖入我們的行車路線
台灣人最守規矩了,被檢舉了都會檢討自己不會到處嗆聲
一定是那些人眼睛業障重
認真覺得不只開車,行人有些也很野蠻
但是都是特例,不應該以偏概全,
也是有乖乖讓路人的車
也會有硬闖紅燈或是走路沒看路的人
檢舉多了,自然會改善…
台北市行人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近年來有增加趨勢,為此交通局和警察局除了祭出提高公車運行安全、號誌時制調整等措施之外,更將加強「不禮讓行人」執法,只要車輛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向3公尺以內就會開罰,而機車罰鍰為1200至1500元、小型車則是2000至2600元。

根據台北市交通局統計,近5年行人在斑馬線上的交通事故,雖然件數從最高827件下降至去年的777件,但死亡人數卻從9人緩升至14人。為此,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即日起將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加強執法,在易肇事違規路口維護行人交通安全。

「不禮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為,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以內(約略少於3條枕木線距),且車輛前懸以進入行人穿越道上,若機車違規開罰1200至1500元、小型車2000至2600元、大型車2800元至3600元。不過現場執行上難免會出現爭議,因此交大也將讓執法員警配戴密錄器蒐證
t0015263 wrote:
你是沒看見行人還是野(恕刪)


奇怪~
你對第二台有偏見有仇嗎?
第一台不是也沒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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